安全呼叫確認制是企業職工在作業前和作業中,為避免發生傷害事故,用通過呼叫的形式,使作業人員相互聯系,密切配合,對安全狀況加以確認以達到保障安全目的的一種制度。在生產過程中,有些工作(特別是2人以上同時進行一項工作)必須通過安全呼叫才能確保安全。否則,易發生誤操作,導致事故發生。下面筆者介紹的幾起事故案例,都是因為忽視安全呼叫確認工作才造成的。
案例1 1998年12月28日,某廠檢修設備完畢后,工段長安排人員把檢修平臺上的廢舊備件搬運到車間的一個角落。為了節省時間,工人們在平臺上、下分為兩組搬運。在搬運過程中,由于上、下部人員沒有進行安全呼叫確認,致使上部人員往下扔備件時,恰巧扔到下部正在搬運的另一工人頭上,當即造成死亡事故。這起事故的發生,除了工段長布置工作不當之外,上、下部人員沒有進行安全呼叫確認,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案例2 1999年4月5日,某礦井下進行二次爆破。爆破人員只有相鄰進路看了一下,誤認為里邊無人工作,便點著了炮,自己匆匆地撤出危險區。而實際上相鄰進路中有3人正在接燈線,當他們接好燈線后,走至進路口時正好炮響,強大的爆破沖擊波把3人推倒并將他們的耳膜震破,其中有一人被震為重傷。假如炮工在爆破前去相鄰進路進行安全呼叫,里邊的人聽到呼叫聲躲至安全地點,此事故完全可以避免。
案例3 一般情況下,2人以上同時扛長物件或抬重物件往下扔放時,應進行安全呼叫,確認無誤后,再同時扔放,這樣才能做到步調一致,確保安全。2007年1月20日某礦井下,有2個道工扛1根6米長的道軌,到了該放下的位置時,前邊的人沒有進行安全呼叫,就猛然把道軌放到地上,結果道軌把后邊人的右臂彈為骨折。假如前邊的人放道軌時,進行安全呼叫,后邊的人有了思想準備,兩人同時扔放,就可避免此事故。
案例4 礦山采場聯通,走人行井較為普遍。一般情況下,上、下人行井時,進行安全呼叫才能萬無一失。如第1人上(下)到位后說“好了”,第2人再上(下),這樣就可避免上(下)行時碰落井口或井壁的浮石傷及下部人員。2007年3月20日上午9時左右,某礦有2名工人下井。當第1人剛下至中間位置時,第2人便緊跟其后下井。結果上邊的人下梯時不慎將井壁一塊浮石碰落,正好砸在下邊人頭頂的安全帽上,險些造成傷害事故。
通過以上幾起事故案例不難看出,某些工作進行安全呼叫是非常必要的。因此,相關單位有必要實行安全呼叫確認制。至于在什么情況下進行安全呼叫,要根據生產現場的情況而定。但該進行安全呼叫的危險作業,必須執行安全呼叫確認制。只有這樣,才能有效地避免這類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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