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企業實施安全標準化工作的重點和難點是風險管理。全面認真做好危害識別,明確風險評價的范圍和制定評價準則的依據,企業應該識別所有常規和非常規活動,所有生產現場使用的設備設施和作業環境,應從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缺陷、管理缺陷四個方面進行危害識別評價。提出危害識別評價的方法,根據企業需要,選擇有效可行的風險評價方法進行危害識別。制定控制措施是風險管理的目的,選擇控制措施要突出先進性、可行性、安全性、實用性。企業發生重大事項變更時應對風險信息進行更新、評價、分析,確保把風險完全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內,實現企業的本質安全。
【關鍵詞】 安全標準化;風險管理
引言
為切實加強基層和基礎“雙基”工作,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起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國家安監總局下發了《關于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的意見》(安監管政法字[2004]62號)[1]。開展企業安全風險管理工作,既是企業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的重點,又是做好日常企業安全管理的難點。
1 風險管理的意義
實施安全標準化的目的在于控制各類風險,減少事故發生,改善企業的安全管理績效[2]。因些全面認清危害因素,準確評價風險,控制重大風險,是標準化建立和保持的基礎,對重大風險的控制與管理是標準化運行的關鍵。通過事先分析、評價,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實現管理關口前移,實現事前預防,達到消減危害、控制風險的目的。
2 風險評價的范圍[3]
企業主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應直接負責風險評價工作,組織制定風險評價程序,明確風險評價的目的、范圍,選擇科學合理的評價方法和評價準則,成立評價組織,進行風險評價,確定風險等級。企業的各級管理人員應負責組織,參與風險評價工作,鼓勵從業人員積極參與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
2.1 風險評價的范圍應包括:
(1)規劃、設計和建設、投產、運行等階段;
。2)常規和異;顒
(3)事故及潛在的緊急情況;
。4)所有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的活動;
。5)原材料、產品的運輸和使用過程;
(6)作業場所的設施、設備、車輛、安全防護用品;
。7)人為因素,包括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8)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置;
(9)氣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等。
2.2 制定評價準則
在制定評價準則時,應依據:
。1)有關安全法律、法規要求;
。2)行業的設計規范、技術標準;
。3)企業的安全管理標準、技術標準;
。4)合同規定;
。5)企業的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等。
分析時機:常規活動每年一次,非常規活動開始之前。
企業應該識別所有常規和非常規的生產活動,所有生產現場使用的設備設施和作業環境危害因素,通過工程控制、行政管理和個人防護等措施,遏制事故,避免人身傷害、死亡、職業病、財產損失和工作環境破壞。
2.3 評價的基本內容
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的根源或狀態。這種“根源或狀態”來自作業環境中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有害的作業環境和管理上的缺陷。
在進行危害識別時,應充分考慮危害的根源及性質。如:造成火災和爆炸的因素;造成沖擊與撞擊、物體打擊、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的原因;造成中毒、窒息、觸電及輻射(電磁輻射、同位素輻射)的因素;工作環境的化學性危害因素和物理性危害因素;人機工程因素(地面工作環境條件或位置的舒適度、重復性工作、照明不足等);設備的腐蝕、焊接缺陷等;導致有毒有害物料、氣體泄露的原因等。
2.3.1 人的不安全行為。
違反安全規則或安全常識,使事故有可能發生的行為。主要表現在:(1)操作錯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2)使用的安全裝置失效;(3)使用不安全設備;(4)手代替工具操作;(5)物體(成品、材料、工具等)存放不當;(6)冒險進入危險場所;(7)攀坐不安全位置;(8)在起吊物下作業(停留);(9)機器運轉時加油(修理、檢查、調整、清掃等);(10)有分散注意力的行為;(11)不使用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或用具;(12)不安全裝束;(13)對易燃易爆等危險品處理錯誤等。
2.3.2 物的不安全狀態。
使事故可能發生的不安全物體條件或物質條件。(1)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2)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帶病運行;(3)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4)生產(施工)場地環境不良,產生有害噪聲、振動等;(5)使用火災、爆炸性物質;(6)使用化學危害、毒性危害、生物性危害物質等。
2.3.3 作業環境缺陷。
(1)無安全通道,間隔不足,配置、信號、標志沒有或不當;(2)采光不良或有害,通風不良或缺氧,溫度過高或過低,壓力、溫度不當;(3)外部噪聲;(4)風、雷電、洪水等自然危害。
2.3.4 管理缺陷。
。1)對物理性能控制的缺陷,設計檢測不符合處置方面的要求;(2)對人員控制的缺陷,教育培訓不足,雇用不當,超負荷,禁忌作業等;(3)工藝過程、作業程序缺陷;(4)來自相關方面的風險管理缺陷,合同采購無安全要求;(5)違反工效學原理,所用機器不合人的生理、心理特點。
3 危害識別(評價)方法
3.1 常用危害識別(評價)方法[4]
。1)工作危害分析(JHA);(2)安全檢查表分析(SCL);(3)預危險性分析(PHA);(4)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5)失效模式與影響分析(FMEA);(6)故障樹分析(FTA);(7)事件樹分析(ETA)。
企業可根據需要,選擇有效、可行的風險評價方法進行危害識別、風險評價。其中比較常用和比較容易掌握的方法主要是工作危害分析(JHA)和安全檢查表分析(SCL)。
3.2 工作危害分析(JHA)
從作業活動清單中選定一項作業活動,將作業活動分解為若干個相連的工作步驟,識別每個工作步驟的潛在危害因素,然后通過風險評價,制定風險等級,制定控制措施。
第一步:分解工作步驟,把日常的工作分解為幾個主要步驟,即先做什么,其次做什么等等。
第二步:識別每一個步驟的主要危害和后果。識別思路:誰會受到傷害(人、財產、環境)?傷害的后果是什么?找出造成傷害的原因。
第三步:識別現有安全控制措施。如果這些控制措施不足以控制此項風險,應提出建議的控制措施。
3.3 安全檢查表分析(SCL)
安全檢查表分析方法是一種經驗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員針對擬分析的對象列出一些項目,識別與一般工藝設備和操作有關的已知類型的危害,設計缺陷以及事故隱患,查出各層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確定檢查項目,再以提問的方式把檢查項目按系統的組成順序編制成表,以便進行檢查或評審。
安全檢查表的編制程序:(1)確定人員,建立一個編制小組,其成員包括熟悉系統的各方面人員;(2)熟悉系統,包括系統的結構功能、工藝流程、操作條件、布置和已有的安全衛生設施;(3)收集資料,收集有關安全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制度及本系統過去發生的事故資料,作為編制安全檢查表的依據;(4)判別危險源,按功能或結構將系統劃分為子系統或單元,逐個分析潛在的危險因素;(5)列入安全檢查表,針對危險因素和有關規章制度,以往的事故教訓以及本單位的經驗,確定安全檢查表的要點和內容,然后按照一定的要求列出表格。
檢查項目和檢查標準列出之后,還應列出現有控制措施。
4 控制措施
企業應根據風險評價的結果及經營運行情況等,確定優先控制的順序,采取措施消減風險,將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預防事故的發生,提高企業本質安全度[5]。
4.1 企業在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應考慮:
。1)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2)控制措施的先進性和安全性;(3)控制措施和經濟合理性及企業的經營運行情況;(4)可靠的技術保證和服務
4.2 企業選擇的控制措施應包括:
。1)工程技術措施,實現本質安全;(2)管理措施,規范安全管理;(3)教育措施,提高從業人員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識;(4)個體防護措施,減少職業傷害。
4.3 企業制定控制措施應按危害--事件--結果的關系進行。
先列出預防性措施,即防止危害導致事件或事故發生的措施;再列出事件一旦發生,防止事件發生產生的結果或減輕事件發生的后果嚴重性的措施,這些措施是恢復性措施(避免事件擴大,事件發生后經采取恢復性措施,恢復到原來的安全狀態)或應急措施。應當注意,導致事件發生的危害有許多,每一項危害都應采取幾項措施,有時一項措施可以同時控制幾項危害或幾個結果。
5 風險信息更新
當下列情形發生時,企業應及時進行風險評價:(1)新的或變更的法律、法規或其他要求;(2)操作變化或工藝改變;(3)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項目;(4)有事故、事件或其他來源的新認識;(5)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
6 結論
風險管理,是企業通過識別風險、衡量風險、分析風險,從而有效地控制風險,用最經濟的方法來綜合處理風險,以實現最佳安全生產保障的科學管理方法[6]。風險管理的機制是先確定分析的范圍和目標,從我們從事的活動,使用的設備設施中選取分析對象,對作業活動、設備設施、工藝流程、作業場所等方面進行危害識別。繼而按照風險評價的準則進行風險評價,劃分風險等級,確定風險是否屬于可接受風險。對于不可接受風險,企業可根據風險值的大小,分別規定整改的期限和整改措施。直至將風險降低至可接受的程度。同時,將風險評價的結果,制定的控制措施,包括修訂和新制定的操作規程,及時向從業人員進行宣傳、培訓教育,以使從業人員熟悉其崗位和工作環境中的風險,應該采取的控制措施,保護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保證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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