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國家對企業安全生產已經越發高度重視,企業領導者也越發清醒地認識到任何工傷事故的發生給企業帶來的損失都是慘重的。作為勞動者個體也越發清楚,安全生產是家庭以及本人生活的前提條件。
當我們拿起《安全生產條例》閱讀時,心中就會有一種“要我安全”轉變為“我要安全”的主動要求。多年的工作體會,讓我們深深感到“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重要性。“安全生產,人人有責”,“責”是指什么?是“責任心”,是“安全職責”,是“社會責任感”,是對安全生產的主動擔當。可現實生產工作中,誘發安全事故發生的因素,除了個別情況屬于思想麻痹外,更多情況是屬于未掌握新工藝生產特點和安全生產的基本規律所導致的。
“我要安全”這四個字給我們提出了嚴峻的考驗,還要不斷地提高操作技術能力,努力為企業的穩定發展作貢獻。注意生產過程中的安全,這其實向我們提出一個相同的要求:熟悉操作規程、熟悉自身業務,從而提高操作技能。俗話說得好“有了金剛鉆再攬瓷器活”。我們的操作技能、操作規程就是工作中的“金剛鉆”,我們不但要做到知道、熟悉這些操作規程,還要做到在生產過程中一絲不茍的遵守它們,這不但要我們負責,也是對同事、對公司、對社會負責。每一條規程,每一款《條例》都是我們的前人用經驗、教訓,千錘百煉得來的。每一條規程都是我們的“護身符”,“我要安全”的意義在于:家人盼平安,人人要平安,企業要平安,國家要平安。“我要安全”這個樸素祈盼更凝聚著一線員工深深的責任感和對安全生產有著強大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