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
小浪底游船傾覆事故、密云燈展踩踏事故、中石油川東特大井噴事故……這樣的大悲大痛,固然撼人,但一些看來很小、其實很大的安全問題,也不該是盲點。比如“殺人水坑”。
6月中旬,《寧波晚報》的一則報道震驚了我:6月11日至14日,該市有四名從一歲半到十二歲的孩子,分別溺死于毫無警示標志的3個工地水坑。其實,僅今年,北京、廣州、上海、南京、南昌、廈門等地,這樣的悲劇就時有發生。在接下來的日子里,這樣的悲劇,又在我所在的成都市連續上演,并以近乎匪夷所思的方式。
6月18日,成都市三圣鄉中心小學一年級3班的兩名孩子,上完本學期最后一堂課后,溺死于一個水坑。這個水坑,在四川省六建公司承建的道路施工工地上,取土所留,距學校大門百米左右(《成都商報》6月19日)。
對這個坑,施工單位連簡單的警示標志也沒設,而學校、有關管理部門也未想到消除它。
其時,文字新聞旁母親默默地為死去的兒子凈臉的照片,深深刺傷了我。這個靜止的畫面,凝聚有切人肌膚、撼人心魄之悲,任何為人父母者見之都難免一灑同情淚。而最使我無法平靜的是,如此大痛的避免原本只消有人行舉手之勞。更可令我傷心的是,6月22日成都市桂溪一小10歲的吳威又在一工地水塘溺水身亡。
然而,悲劇沒結束。
6月24日下午,在不到3小時之間,成都市的“殺人水坑”又相繼奪去三名孩子的生命。也就是在這時,我才首次見到了政府職能機關出面。據《成都商報》6月25日報道,該市安辦研究決定,從該日起開通舉報電話,在全城范圍內“通緝”存在安全隱患的“奪命水坑”。
然而,這樣的“研究決定”為什么不早些作出?
未料,6月26日,又見《成都商報》報道,6月25日,金堂縣趙鎮河灘上一砂石廠水坑旁,剛滿9歲的周奇被淹死,這個本應回填的土坑僅因降雨未及時回填。
事隔一天,再傳噩耗,一名3歲女孩27日又夭折于一個廢棄蓄水池———而“圍剿”奪命水坑的行動,6月28日才按市民的舉報在全城展開,可市民舉報的一些奪命水坑早已有“殺人記錄”(《成都商報》6月28日)。
短短十天,我所在的這個城市,僅“殺人水坑”就奪走了八個孩子的生命。無論如何,這也不是小事。我不能不想,像這樣的工地“殺人水坑”,全國還有多少?進而言之,類似存在人身安全隱患卻無人過問的場合,究竟還存在多少?
事實上,連下水道井蓋的丟失,僅今年在上海、北京、廈門等地已導致過數人跌足其間而身亡。我相信,消除這些“小小”的安全隱患并非難事,有關方面所以缺乏作為,恐怕緣于對人的鮮活生命缺乏起碼敬畏。
時下,全國各地已陸續放暑假了,接下來該是孩子的輕松、歡樂時光。但為人父母,當想到可愛的孩子隨時都可能碰上各種毫不設防的危險威脅時,我們的心又怎能平靜?孩子的百慕大,我們的傷心地。時下,像成都市以沉痛代價換來的遲到“通緝令”,應不止于指向“殺人水坑”,有必要延伸至一切危險源,且如此舉措應該在全國迅速普及。
祝俊初(四川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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