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為天,是煤礦獨具的行業特點所決定的“老生常談”,安全生產要天天講、時時抓、處處管,早已成為煤炭行業,尤其是直接從事煤炭生產的人們之共識。然而,在日復一日的安全管理實踐中,難免因“日久常談”而“生厭”,忽視和放松安全管理,“三代”傾向依然存在,其后果是釀成事故,后悔莫及。
一是“以包代管”。上級在下達生產任務時,通常都采用包干制,任務書的內容自然包含了安全在內的各項指標。由此,管理部門的一些人員認為,任務、責任都落實到了基層,自己可以萬事大吉了,反正有啥事有基層的同志干著、兜著,對基層重生產、輕安全的種種現象或視而不見,或輕描淡寫,這是非常危險的。
二是“以罰代教”。為了搞好安全工作,各個煤礦都制定有嚴格的處罰規定,這是無可厚非的。但是,假如職工在生產過程中違了章,只是處罰了事,而不從思想認識上進行深刻的教育幫助,非但起不到懲戒和教育的作用,相反還會使職工產生抵觸情緒和逆反心理,適得其反,于事無補。
三是“以說代做”。盡管職工上崗前都要經過培訓,但由于職工的文化知識水平、理解接受能力等的差異,決定了職工隊伍素質在較長時間內的參差補齊。作為管理者,不僅要遵照規章制度進行嚴格的督促檢查,還需要具有善于身體力行,言傳身教的工作作風,假如抱著“君子動口不動手”的念頭,現場的安全管理同樣是搞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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