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安全檢查中,有的檢查人員在查糾某些事故隱患時常說:“這件事就說到此,點到為止。”似乎有輕描淡寫的幾點“點到”,事故隱患就可以整改。可結果往往事與愿違。
不可否認,有時對一些事故隱患不甚嚴重的問題再加上有位安全意識和責任心較強的單位領導,只要把存在的問題提出來,就可啟發他們自查自糾、及時整改事故隱患。但如果不分情況和對象,查改隱患一概都“點到為止”,就實在是不妥了。因為“點到為止”,往往會導致事故隱患整改工作缺乏力度和深度,如隔靴搔癢,起不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而有些“老到”的單位,對于蜻蜓點水式的“點到”,根本不當一回事,常常你“點”你的,我做我的,有的甚至邊“點”邊滋生事故隱患,越“點”越不去整改事故隱患,這樣的“點到”便很難達到“清除隱患,確保安全”的目的。
應該說,如此“點到為止”是不講原則、不負責任的表現,是我們安全檢查人員原則性不強、好人主義思想嚴重的表現,這對抓好安全生產,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極為有害。既然是安全檢查,就要大膽地查糾事故隱患,認真督促整改。事故隱患一經查實,就要一查到底,及時作出處理,責令限期改正,避免養患成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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