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中,為了讓違章者有切膚之痛,管理人員通常會依據(jù)有關條款對違章人員進行罰款。然而,有的管理人員方法簡單、言語粗暴,對違章人員只是一罰了之,不指正、不說服教育,筆者認為這種輕教重罰的做法不可取。
不可否認,罰款是安全工作中一種有效的管理手段,但動不動就罰款、口口聲聲是考核只能造成職工的逆反心理。在大力提倡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新形勢下,每一個管理人員都應注重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的作用,對待違章者,不能以簡單的罰款來解決問題,更重要的是要做好幫教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講道理、講危害,才是廣大職工容易接受的工作方法。
罰款只是一種管理手段,不是管理的目的。對幫教對象耍態(tài)度、耍威風不應該是管理人員的作風。安全管理是要讓廣大職工吸取事故教訓,掌握更多的安全知識,不讓類似的事故重演。只有耐心細致的說服教育,才能讓違章者心悅誠服,真心悔過,才能從源頭上遏制違章,達到安全生產(chǎn)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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