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年初是各級行政部門對各類行政許可年審的繁忙期,大多數年審大致也就是到相關部門交點錢蓋個章、備個案之類的事情,以至于本應該本人親自辦理的就請人代勞了。然而,筆者在這里要提醒有關部門,對那些出現過安全生產事故的企業所謂的老板,那些具有一定風險的工作上崗資格證件不能僅僅是蓋個章就了事。
從以往發生的各類事故統計來看,絕大部分是責任事故;責任事故中絕大部分是“三違”造成的。有數據統計,違章操作、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已成為各類工傷亡事故的首要“元兇”。在2005年發生的274起嚴重以上特種設備事故中,因使用不當或違章操作導致事故的就達44%。那么,如何克服或減少這類事故的發生的呢?
方法論告訴我們,解決問題還是要從糾正錯誤意識入手。而作為實現安全狀況根本好轉的十二項治本之策之一的“加強教育培訓”與安全生產現狀存在許多不相適應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是一些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管理能力與其承擔的安全生產責任不相適應。例如,個體私營企業準入門檻較低,企業負責人和管理人員安全素質還不能適應企業安全管理對其管理能力的要求,導致在生產過程中冒險作業、違章指揮現象時有發生。二是一些企業安全培訓投入不到位,“培訓制度”寫在紙上、貼在墻上,流于形式。從事特殊工作員工的安全技術知識、崗位技能水平與實際從事崗位所要求的技能很不適應,缺乏必要的安全培訓、復訓,致使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引發事故。三是個別安全培訓機構與所承擔的培訓職責不適應,單純追求經濟利益,教學水平低,培訓質量不高,有的甚至走過場,給安全生產留下嚴重隱患。
要有效解決安全培訓中間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是要認真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主體責任,督促企業樹立“以培訓保安全”的思想,形成依法培訓、分級負責、協調配合、運行高效的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局面。
要督促企業落實安全培訓的主體責任,制定安全生產培訓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把安全培訓工作列為企業發展規劃的重要內容,完善培訓工作規章制度,逐步建立培訓工作的長效機制;建立以企業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培訓責任制,把安全培訓工作落實到企業的每個生產和管理環節;重視崗位工人的培訓和復訓工作,特別是對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企業新上崗工人要開展強制性安全培訓。
二是要強化和落實安全培訓機構的培訓責任。
要按照培訓大綱要求,結合培訓對象的實際需求,確定教學科目,不走過場,不弄虛作假,保證培訓質量。要特別關注事故單位有關人員的復訓、補訓工作,嚴格考試考核,要經得起檢查。
三是要創新培訓考核制度,實現行政許可等級管理。
要區別對待守法單位(個人)與違法單位(個人)的審核時間,避免考核發證“大鍋飯”現象。嘗試根據參加培訓人員所在的企業安全管理現狀、事故狀況結合個人的考試成績、工作年限、事故情況,對各類行政許可實行“等級年審制”,實行安全資格證A、B、C三級管理。即:A證有效期3年,B證有效期2年,C證有效期1年,實行動態管理。
四是要加大安全生產培訓的監察執法力度。
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是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加強安全培訓教育的行政執法,是有效緩解當前嚴峻安全生產形勢的手段之一。要加強對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行政執法力度;從嚴把好各類行政許可的發證、年審關,從重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推動各生產經營單位重視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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