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我又把兜里東西給洗了……”生活中,我們經常能聽到這樣的悔嘆聲。總有那么一些人,在衣服進水后才想起兜里還放著不能著水的東西。這是一起洗衣者不經意間造成的“事故”,那么造成這一“事故”的原因是什么呢?是洗衣者不知道“洗衣前檢查衣兜”這一常識?還是沒有預見到這樣做的后果?很顯然都不是,最根本的原因是洗衣者未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如果有人覺得用“洗衣事故”來論安全有點兒小題大做的話,那么若干年前發生在筆者同事身上的事故,卻散發著濃重的血腥氣:在單位,他是有口皆碑的好職工,遵章守紀,敬業愛崗,不僅獲得過“安全標兵”的榮譽稱號,而且還當過一段時間的工長。然而有一天,卻突然傳來噩耗——身為電工的他在家裝修房屋時不小心觸電身亡!聽到這個消息,我簡直有點兒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但殘酷的事實,卻不會因為我們的善良、惋惜而有絲毫改變。
這兩個看似有天壤之別的事例,透析其原因卻有著驚人的相似——它們都是由違章作業引起的;“肇事者”都存在著僥幸、麻痹、松懈等消極思想;他們事先都曉得違章作業的后果,知而為之,明知故犯;他們都沒有將遵章守紀變為自身的行為習慣……
習慣,是指長時期養成的不易改變的動作行為、生活方式、社會風尚等。我們知道,養成好的習慣不僅讓自己受益終身,還會惠及他人及社會。相反,惡習、陋習不僅貽害四方,敗壞社會風氣,最終還會自釀苦果,咎由自取。
行為心理學研究表明:21天以上的重復會形成習慣; 90天的重復會形成穩定的習慣。而英國心理學家通過實驗發現,95%的人養成一種習慣的時間在18天至254天之間。18天也好,254天也罷,只要把好習慣轉化成生活的一部分,人就會做到“習慣成自然”,而不再需要刻意堅持。讓安全理念變為行為習慣,實際上就是把貼在墻上的、印在書中的、講在嘴上的規章制度爛熟于心,并嚴格落實在行動中,以牢固的安全意識,促進良好行為習慣的形成。
由此可見,把安全理念轉變為行為習慣,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不僅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付出艱辛的努力,更需要一種安全自律意識,即在日常工作中,用安全的制度、規章、標準、原則對自己的行為進行自我規范、自我約束和自我調節,讓自身產生針對違章違紀的“抗體”,從而對滋生各種違章違紀的“病毒”(各種消極情緒)進行自覺地抵制和排斥,形成免疫力,最終達到消除違章違紀之“土壤”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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