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簡介]
2002年6月10日中班,重慶煤炭集團松藻煤電公司某礦綜采隊某職工在綜采面安裝回柱絞車,搭接電源時粗心大意地將第二個接線盒的地線和零線接反了,電源電纜連接好后,剛一送電,移動變壓器檢漏裝置就跳閘了。
面對移動變壓器的突然跳閘,該職工沒有深刻反思自己的作業過程,只是簡單地檢查了一下回柱絞車的專用電纜和專用防爆開關,又一次送電,結果仍然跳閘。
為了盡快試車,讓工作面正常生產,該職工在查找移動變壓器檢漏裝置跳閘原因的過程中,按自己一貫的做法,違章拆除了檢漏裝置的脫扣彈簧,致使檢漏裝置失去了保護功能。
該職工拆除脫扣彈簧后,在繼續查找跳閘原因的過程中,又一次違章作業,將防爆開關電源接地線不接外殼就直接連接,從而導致送電時,防爆開關外殼帶電,再加上檢漏裝置的脫扣彈簧被拆除,失去了保護功能,該職工當即觸電身亡。
[案例分析]
煤礦井下作業環境十分復雜,有水、火、瓦斯、頂板、煤塵“五大災害”。但是,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對“五大+災害”的防治工作已有規律可循,災害不再像人們所想得那樣可怕。真正可怕的是井下職工粗心大意,自己違章作業后竟然還覺察不到,那才是真正危險的“敵人”。案例中,楊國能有兩個違章行為,一是拆除了檢漏裝置的脫扣彈簧,致使檢漏裝置失去了保護功能,二是開關外殼未接地,導致送電時防爆開關外殼帶電。
[事故預防措施]
1.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定,杜絕一切帶電作業行為。2.認真執行停電、放電、驗電、掛牌作業制度。3.電氣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4.電氣設備的帶電部件、電纜接頭要全部封閉在外殼內部。5.采取技術措施,防止人員觸電。煤礦井下高壓電氣設備禁止中性點直接接地,在中性點不接地的高、低系統中,要設置和使用好漏電保護和保護接地裝置。6.操作高壓電氣設備,為了預防可能出現危險的接觸電壓,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的專用電工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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