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事故時間:1980年6月11日16時20分。
發生事故地點:
事故原因:違犯操作規程。
傷亡情況:死亡1人。
事故簡要經過:
主廠房30t行吊滑環發生故障,吊車班長全xx通知水電工地維修班長聯系停電檢修。經查,因固定滑環的三個螺栓松動,滑環與碳刷一起轉動。全xx在組裝固定滑環保護罩的同時,派吊車司機通知電工合閘送電。電工又來表示全xx能否送電?全xx說:“修完了,你去把高壓送上就完事了。”于是電工合閘送電。全xx(男,起重工五級,本工種二十二年)右手準備關滑環高壓保護門時,左手觸在高壓(6KV)電刷接頭處產生弧光,觸電身亡。
事故原因分析:
(1)停送電沒有填寫作業票,沒有執行有關停送電制度,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2)吊車班長違章指揮,處理故障后,未關滑環高壓保護門,未具備受電條件,就令送電。本人關門時注意力不集中,誤觸電刷,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預防措施:
(1)停送電作業應認真填寫工作票,嚴格執行停送電的有關規定,受電前要嚴格檢查,不具備受電條件嚴禁送電。
(2)非電工嚴禁指揮停送電,臨時工不得獨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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