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電工接電源違章,無防護鉆孔觸電身亡
發生事故日期:1985年6月22日7時15分。
發生事故地點:徐州電廠三期工程施工現場。
主要原因:工具附件有缺陷。
傷亡情況:死亡1人。
事故簡要經過:
。短枡C爐集控室進行屋面石膏板安裝,需增加一只6mm的手槍電鉆,通知電工接線一直沒來,木工班長商量讓木工倪xx(從事板車修理、保管工具等,平時也經常替工地安裝施工照明小型電動工具按線工作)給接線。6月22日6時上班后,倪xx到集控室將手槍電鉆接好,運轉情況一直正常,龔xx(男,26歲,木工四級,本工種工令5年)鉆第二塊石膏板的第六個螺孔時,發現螺孔對不上去,就用腳踏一踏龍骨,忽然觸電,從3.6m高的石膏板上摔下來,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沤泴﹄娿@解體檢查,碳刷膠木底板托架固定螺絲沒有防動墊圈及緊固裝,在使用中振動引起螺絲松動,碰撞火線螺絲,導致電鉆外殼帶電而觸電。操作者在使用電鉆時,沒有帶絕緣手套,也沒有采取任何絕緣措施,是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品请姽そ与娫淳,修理電鉆,嚴重違章作業,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菍﹄妱庸ぞ弑9懿簧,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預防措施:
⑴使用符合國際Ⅱ類手動電動工器具,并配備觸電保安器,對所有電動工具的外殼作好保護接地或接“零”。
、萍訌娛┕び秒娂半妱庸ぞ叩墓芾,嚴禁非電工從事電氣作業,電動工具應設專人保管與檢修。
、鞘褂秒妱庸ぞ邞鹘^緣手套或站在絕緣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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