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經過
2002年6月22日下了一夜雨,23日5時,該公司復合肥車間按照預定計劃停車進行設備清理和改造。8時,當班人員王某和韓某接班后,按照班里的安排,負責清理成品篩下料倉積存殘料,約8時20時左右,王某離開了車間。8時30分左右,韓某出來,到車間北面找工具時,發現在車間外東北角的原北大門傳達室西墻外趴著1人,頭朝東南面向西,腳擔在一個南北放置的鐵梯子上,離傳達室四墻約2m多。這時韓某忙跑到車間辦公室匯報,公司和車間領導等一方跑到現場,當時發現從傳達室西窗戶上有下來的電線著地,車間主江于某急喊拉電閘,副經理杜某急忙用手機聯系并跑去找車輛。當拉下復合肥車間電源總閘后,車間職工李某手扶離王某不遠的架棒管去拉王某時,又被電擊倒(立即被跟在后面的維修工尹某拉起),當時,車間主任于某發現不是復合肥車間的電,就急忙跑到公司配電室,在電工班張某的配合下,迅速拉下公司東路電源總閘。這時,聯系的車輛又跑到現場的杜某和聞迅趕到的2名電工立即將王某翻過身來由電工李某對其實施人工呼吸進行搶救,大家一起把王某抬到已開到現場的車上。立即送往縣醫院搶救。往送醫院逐中,2名電工一起給王某做人工呼吸。送到醫院時間約在8時40分左右,王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發生后,通過組織人員對現場勘軍和調查分析認為,漏電電線是多年前老廠從辦公樓引向原北大門傳達室和原編織袋廠辦公室的照明線,電線外表及線頭之處非常陳舊.該公司2001年8月份整體收購原沂南化肥廠后始終未用過該線路,原企業電工不知何時在改造撤線時,線頭未清除干凈,盤在原北大門傳達室窗戶上面(因公司在此地計劃建一工棚,本月21日之前連續四五天,施工人員多次在此丈量,挖地基,打預埋,灌混凝土,并有10多人在此扎架子,焊鋼梁施工人員就在此窗戶周圍施工和休息,扎好的架棒管也伸到了窗戶南側,始終沒有發現此地有線頭落地),6月22日夜10時至23日早5時,一直大雨未停并伴有4至5級的大風,將盤掛的電源線刮落地面。死者王某到事故發生地尋找工具(在傳達室西墻邊豎著一根直徑30mm,長約14m的鐵棍)當腳踏平放的鐵梯子時不慎摔到(梯子距地面約25cm,其中一頭擔在鐵架子上),面部觸及裸露的電源線頭,發生觸電事故(尸體面部人側有3×5cm2的燒傷疤痕).在實施搶救過程中發生二次觸電,原因是王某的身體、鐵梯子、鐵架棒形成帶電回路所致。
防范措施
這起事故的教訓是深刻的,給死者及其家庭帶來了極大的傷害和痛苦,給企業和社會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公司多次日開會議,舉一反三,采取了如下防范措施:
1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公司領導組織日開全體職工大會,用發生在身邊的事故案例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教育以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
2公司組成檢查組,由領導親自帶隊,對公司生產及生活區進行了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3由縣供電局和公司電修人員,對公司的高壓線路和低壓線路進行了一次徹底的規范整改。
4公司制定并實施了具體的安全生產教育計劃,每天由車間負責利用班前班后會對職工進行30分鐘的安全生產知識教育。
5對事故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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