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經過
某制衣店是一個五層樓的家庭式作坊。首層是店鋪,堆放有海綿、萬能膠水、成品座墊、塑料包裝帶等大量易燃物品,門口設有加工切割海綿的工場,夾層和二層為生產坐墊套的工場,三、四層為店主住房,五層為簡易搭建的裁剪工場。
某日,該廠工人高某在店門口用電熱絲加工切割海綿,離開崗位時未斷電源,高溫的電熱絲引燃了海綿。火勢迅速蔓延,高某試圖滅火,但因濃煙太大失敗。而該店正門的唯一出口被火封死,正在店內加工場工作的17名員工被困。消防局接到報警后,立即前往撲救。但由于該地段與最消防隊距離較遠,且該店門口堆放聚胺酯泡沫材料及萬能膠水,燃燒非常猛烈,消防隊到達火場時,大火已蔓延到店旁邊的其它建筑,形成立體燃燒。經搶救后,被困人員只有兩人逃出,其余全部被燒死或煙熏窒息而死。
事故原因
1、切割海綿設備簡陋,工藝落后,安全隱患嚴重。該店切割海綿裝置是用竹子和金屬絲做成的,金屬絲的兩端接上連接變壓器的電線,因通電產生高溫用以切割海綿。該套設備無超溫控制裝置,當電熱絲超過正常溫度時,即會引燃海綿,造成火災。
2、對員工缺乏必要的安全教育。高某是新招的工人,事故當日是他到該店上班的第二天,他下班后把海綿切割工具放在工作臺上,未關電源就離去,致使電熱絲過熱引燃海綿著火,這是造成火災的直接原因。
3、有關職能部門監督管理不力。該店是一典型的非法經營戶,其擅自改變經營地點,擴大經營范圍,轉變經營方式,未辦理消防報建手續。工商部門每月收取管理費,且每年進行2至3次的檢查,卻未能及時發現、查處和糾正其非法經營行為,客觀上造成一個零售批發戶違規轉變成一個“前店后場”企業的事實,成為消防檢查工作的“漏洞”。
事故教訓
1、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生產、使用、儲存、銷售、運輸或者銷毀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2、將容易發生火災、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3、 產權單位與使用單位或者承包、承租單位要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明確雙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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