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1月13日 火災)
一、事故概況及經過
1960年1月13月4時40分,武漢鐵路局第一工程處晉城化工廠發生火災,燒死燒傷26人,其中燒死14人,燒傷12人。
1月12日,晉城化工廠引線車間晚班工作到13日4時30分左右,有西工房女工徐某等人,因寒冷去宿舍烤火后,返回西工房繼續工作,隨即該女工附近著火。西工房起火后,因是黑火藥炸燃,且東、西工房門窗相對,相距只有3米,故火苗由門窗燃伸進東工房,立即引起東工房也著火,東、西兩個工房當時在崗的26人全部置身火海。到4時50分左右把火撲滅,發現當場燒死9人,17人受傷,立即送往醫院急救,因傷勢過重,治療無效死亡5人。
二、事故原因分析
1. 根據調查分析,火源是由于女工徐某烤火燃著衣袖或鞋帶,未被發覺而帶入車間,接觸黑火藥后,引起的火災。
2.新遷廠址的化工廠,處在晉城一處空曠的山腳下,系利用原工程隊工棚宿舍。房屋密集,宿舍、車間相距近在10米,車間與車間相距3米,而且門、窗相對,車間內設備過密,無良好的安全措施和設施。
3. 遷新廠址后把安全檢查員抽到車間參加生產,安全工作無人管理。并把三班倒改為兩班倒,每班工作長達12小時,危害了工人的身體健康。
4.平時缺乏安全防火知識教育,火災發生后救火不及時,措施又不當擴大傷亡范圍。
三、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
經武漢鐵路局研究決定:給予負有領導責任的黨支部書記李某黨內撤職處分;給予廠長劉某行政降職處分;給予車間工長溫某行政撤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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