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4月10日 火災)
一、事故概況及經過
1960年4月10日下午l時,內蒙烏蘭浩特文教用品廠發生火災事故,燒死21人,燒傷12人,損失數萬元。
烏蘭浩特文教用品廠,分為電水、薄片、沾片等三個車間。4月l0日上午因天氣寒冷,沾片車間沾片用的“環氧樹脂漆”凝結,打不開刷子,經車間主任決定將油化溶化使用。車間副主任李某就用洗臉盆裝環氧樹脂漆放在火爐子上熔化。當放在爐子上的油盆化好,從爐子上端起時,爐子火苗上起,燃著盆邊上沾的油,接著燒著了盆里的油。火苗瞬間燒著了掛在鐵絲上的云母沾片,由于沾片上涂有環氧樹脂漆,燃燒性很強,加之車間掛滿了云母沾片油紙,起火瞬間火勢已燒及整個車間,火勢兇猛,致使在車間工作的21名女工被活活燒死,12名女工被不同程度燒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環氧樹脂漆是易燃物質,在使用中應有安全操作規程,并嚴格遵守。實際把環氧樹脂漆裝在瓷盆里,采用火爐子烤溶化的方法是錯誤的,特別是在沾片車間使用,云母片也是易燃物質,遇到火源被易引起火災。
2.該廠孫廠長,對待安全生產一貫采取熟視無睹的態度,不關心工人安全健康。尤其是在這次火災事故中,表現得極為消極,竟然主張先搶救物資,不搶救人,故使人員傷亡后果更為嚴重。
三、對事故費任者的處理
經烏蘭浩特市市委批準,對嚴重不重視安全生產的孫廠長,給予開除黨籍處分,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烏蘭浩特市韓市長擔任市防火領導小組組長,在獲悉火災發生時,沒有組織干部救火,更沒有去現場指揮,而是領著部分干部在門口前觀望,致使火災后果十分嚴重,群眾影響極壞,完全喪失了共產黨員領導干部的應有品德,經批準開除韓市長的黨籍,撤銷行政一切職務,降三級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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