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紹] 1985年6月,南方某港所屬的一家以裝卸糧食為主業的港務公司。為了殺滅蟲害,該公司會同收貨人決定對幾個糧食儲運倉庫進行熏蒸。熏蒸工作由當地一家專門從事此項工作的單位承辦。6月18日上午,這家熏蒸公司派專人到港務公司,先對四號倉庫實施熏蒸,他們查看了倉庫的密封情況,認為基本上達到要求,就開始布藥。他們在倉庫的主通道均勻地布了34處磷化鋁殺蟲藥劑,布藥時先鋪上木板,上面鋪上紙,殺蟲藥則安放在上面。布藥完畢后對倉庫密封,進出的兩處庫門下方用砂土堵住縫隙,要求該糧倉的保管員每15分鐘查看一次,用竹梯登高從倉庫的窗口向庫內觀察。
第二天凌晨.該公司值班巡查的民警發覺,四號倉庫的多處窗口有煙霧飄出,并且聞到一股刺鼻的氣味。民警趕快到倉庫辦公室叫值班的倉庫員察看。倉庫員發覺情況有異,因為以往熏蒸時沒有此種情況,由于害怕中毒,不敢打開庫門。港務公司立即打電話與熏蒸公司聯系,因深夜無入接聽,公司向消防隊報警。消防隊到現場后從窗口觀察,已隱約見火光,趕緊疏散周圍人群,消防隊員佩戴防毒面具進庫,打開庫門發覺煙霧彌漫,火勢已很大,所幸發現及時沒有釀成大禍。
[事故原因分析] 磷化鋁是一種常用的殺蟲藥劑,遇濕易燃物品,聯合國編號為1397,屑第六類•毒害品,當它接觸空氣中的水份時會產生磷化氫,磷化氫是一種劇毒氣體,殺蟲的效果也由此產生。磷化氫氣體對人體也有傷害,當空氣中含量達到10毫克/立方米時,人就會中毒。空氣越潮濕,產生的磷化氫也越多。磷化氫中主要是磷化三氫(PH3),但還常常含有少量的二磷化四氫(P2H4),俗稱“雙磷”。雙磷是無色液體,沸點為51℃,其蒸氣極不穩定。二磷化四氫在光合作用下會分解成磷和磷化氫,這分解出來的單質磷依附在磷化氫上,在常溫下能夠自燃。
掌握了磷化鋁的這一特性后,對案因的查究就很清楚了。布藥熏蒸前幾天,該地區連綿陰雨,四號倉庫是一座解放前建造的老式倉庫,地坪質量較差,雨天泛潮。布藥時用的木板是臨時到處找來的,完全可能有受潮的跡象,或者表面干燥而實際上受潮氣侵襲飽含水份。磷化鋁布在木板上受潮的可能性極大,更何況空氣中濕度較大,當其達到一定程度時,磷化鋁產生自燃,并釋放熱量,引起燃燒。所幸由于空氣中濕度較大,糧倉內粉塵濃度較低,不然的話引起粉塵爆炸,后果不堪設想。
按照熏蒸公司的交待,該庫保管員應當每15分鐘觀察一次,但是從事故發覺的情況分析,顯然沒有做到,不然的話應當是能及早發現問題的。
[案例評議] 熏蒸是收貨人根據需要提出的,港方應配合做好有關工作。作為糧食裝卸的專業港務公司,應當掌握有關知識。據了解安排在雨天實施熏蒸是考慮到此時糧食進出庫量較小,容易調配安排。然而卻沒有料到殺蟲藥劑受潮后會產生什么樣的后果。該港務公司認為熏蒸工作已有專業單位承辦,就不再過問。從公司領導到經辦員工都不了解有關安全知識和消防知識,發現起火后就束手無策,還想千方百計地找熏蒸公司拿主意,造成一定的延誤。
如果該公司管理人員能按熏蒸公司的要求,每15分鐘觀察一次,也許事故可以在未燃之時得以妥善處置。有關部門有沒有安排專人值班,派了值班人員能不能盡職,異常情況是否能及時發現,是問題的關鍵所在。疏于管理這一問題不解決,事故隱患就不斷。我們應當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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