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9月2日,某電廠發生一起司爐工擅離工作崗位,連續違章,導致從5.3m吊裝孔墜落身亡的事故。
事故經過:
9月2日,某電廠鍋爐運行二班4號爐司爐工劉某上夜班,23時,劉某戴上安全帽、手套,拿上看火眼鏡走出集控室,到4號爐就地看火打焦。23時30分,4號爐值班員走出隔音室去渣口時,發現3號爐甲側磨煤機入口旁的通道躺著一個人,走過去一看,發現是司爐工劉某,其臉、口、鼻有血,旁邊有頂安全帽。值班員立即通知當班人員及廠醫院醫生到現場救護,并聯系廠醫院救護車送往市醫院急救。劉某在送往醫院途中神志尚清醒,經醫院值班醫生初步診斷,除身體有幾處擦傷,眉角處有掛傷(縫三針)外,其余正常。醫院認為傷勢不重,住院觀察。9月3日17時左右,劉某病情突然惡化,呈昏睡狀,17時45分開始吐白沫、呼吸困難,醫生進行搶救,約1小時后停止呼吸死亡。
事故分析:
經事故調查組對現場反復勘察,劉某是在正大修的3號爐5.3m平臺吊裝孔墜落的,該孔邊緣留下了劉某被掛掉的手套。這個臨時吊裝孔的安全警示遮欄、安全圍欄齊全,現場照明充足,難以想像劉某是如何掉下去的。因當時事故現場無人,分析推斷,認為劉某鉆過安全警示遮攔,又跨過安全圍欄,在跨越吊裝孔時墜落至水泥地面,頭未碰地面前安全帽已滑脫。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一是擅離崗位。劉某的工作崗位在4號爐,卻私自走到不屬于自己當班工作范圍的3號爐檢修現場,違反了崗位責任制有關規定。二是連續違章。劉某先是違章鉆過安全警示遮攔,再違章跨過安全圍欄,最后違章跨越吊裝孔時不慎高空墜落。三是自我保護措施不力。安全帽未扣緊、未系牢,導致墜落時人帽分離,頭部未能受到有效保護。
事故教訓與防范措施:
從這起事故發生過程和原因看,屬于嚴重違章事故,事故責任人劉某,應對事故的發生承擔主要責任。在冶金企業員工安全職責中規定,員工要認真學習和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制度,不違章作業,必須做到:①知道本崗位機械設備的性能和安全上的薄弱環節及發生意外情況時應采取的防范措施。②知道本人應遵守的操作規程、制度和安全職責,并能熟練地操作。③知道本單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特點,能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提高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同時還規定,工作時要思想集中,精心操作,禁止在工作時間打鬧、斗毆、干私活;禁止在危險區域休息、閑談等。安全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要把規章制度規定的有關內容,貫徹落實到實際工作中,落實到作業人員的實際行動中去,而不能停留在表面上。從這起事故的發生來看,該企業安全管理工作、安全教育工作還有待于加強,必須吸取事故教訓,采取積極的措施,把安全生產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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