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15日上午,某鋼第二煉軋廠機修車間一名鉗工,在高處緊上法蘭螺釘時,違反檢修安全規定,未系安全帶,造成高處墜落,經搶救無效死亡。
1、事故經過
2006年11月15日上午,某鋼第二煉軋廠機修車間煉鋼鉗工工段
長郭某某,根據夜班值班人員反映精煉爐下料套堵料情況,通過副工長張某某安排喬某某和皇普某某到現場查看,郭某某開完車間調度會后也來到現場,通過檢查確認下料套內有異物。9時30分,郭某某安排皇普某某、王某某、張某某拆卸下料套下法蘭螺釘,打開下料套取出堵塞鋼板,而后組織回裝。工作過程中,郭某某發現下料套上法蘭有兩處螺釘松動,就安排喬某某緊上法蘭螺釘,自己和其他三人配合緊下法蘭螺釘,上午10時,喬某某(男,55歲,鉗工,本工種工齡38年)從精煉爐蓋和平臺縫隙間墜落地面(高7.5m),現場人員將其送往總醫院全力搶救,于12時40分搶救無效死亡。
2、事故原因分析
通過現場勘查、分析,發生此次事故原因為:
⑴喬某某自我安全防護意識差,違反檢修安全規定,未系安全帶,
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⑵檢修現場無警示標志,安全設施存在缺陷,是本次事故的物質原因。
⑶工段長郭某某未進行安全確認,未盡到安全監護職責,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⑷第二煉軋廠安全教育不到位,機修車間管理存在漏洞,職工安全意識差,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未能落到實處,安全監護不力,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管理原因。
聯合調查組通過對事故的調查、分析,認為這是一起安全設施不完善和違章冒險作業造成的責任事故。
3、事故教訓與預防措施
⑴針對“11.15”事故,立即召開中層干部會,通報事故原因,要求迅速傳達事故經過,結合各崗位進行全面徹底的隱患排查和整改。
⑵加強高空作業安全管理。重新對高空環境中的設施進行仔細專項排查,完善各項安全措施。
⑶加強對臨時性、搶修型工作的安全管理,安全監護人必須首先確認安全后才能工作,同時科室、車間領導工作安全規范化,實行簽單制、工作票制。
⑷堅持以人為本,逐個核查各崗位職工情況,根據個人素質和能力合理調整工作崗位。
⑸組織管理人員和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及有關安全生產法規條例,以及公司、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認真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增加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意識,增強職工規則意識、自我保護意識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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