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及經過
2001年7月1日上午9時30分,吉林省通化礦務局道清煤礦綜合經營公司東山二號井發生冒頂事故(同時伴有出水),后又在搶救時發生塌方潰水,使事故擴大,總共造成21人遇難。
該井于今年6月25日在副井斜井(與地平線夾角為28度)巷道+420水平處發生冒頂并伴有出水,將巷道堵塞。在進行清理時,因從上方向下工作難度大,所以從+350水平進入,由下方向上作業。
7月1日上午9時30分,清理作業面又發生冒頂并伴有出水,將正在作業的5名工人埋住,另有3人逃離上井,報告事故。居住在附近的礦工聞訊趕來,自發下井搶救,仍由+350進入,由下方向上清理推進。在搶救中發生堆積物伴隨積水潰決,將13名搶救人員埋住。
道清煤礦在10時左右接到事故報告,由生產副礦長和總工程師帶領救護隊員趕到現場。因聽井上人員匯報是發生冒頂,且被埋人員仍有呼喊,故生產副礦長和總工立即帶領4名救護隊員下井探查,探查路線仍由+350進入,從下方向上接近塌方地點。在他們行進中,塌方地點再次發生潰水,生產副礦長和總工及一名救護隊員逃生,3名救護隊員被泥石流淹沒。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該井在歷史上經過開采、報廢、復采等多次變動,造成地質情況變化復雜。而東山二號井管理混亂,地質資料掌握不全,情況不明,沒有掌握采空區、報廢巷道及存水情況,形成冒險作業。
2、對6月25日冒頂并伴有出水的情況認識不清,特別是對出水現象沒有給予應有的重視,沒有按照規程采取探水措施;并且急于恢復生產,在情況不清的情況下清理塌方,形成冒險作業。7月1日9時30分發生冒頂并伴有出水事故后,急于搶救,仍沒有采取探水措施。
3、違規盲目搶救事故,造成事故擴大。7月1日9時30分發生冒頂并伴有出水事故后,聞訊趕來的礦工急于救人,在沒有判明情況,沒有得力指揮的情況下實行下井搶救,致使在發生塌方潰水時造成更多人員遇難。此后到達現場的道清煤礦領導和礦山救護隊,誤聽不正確情況,只認為是冒頂事故,沒有考慮水患,探查過程中又遇到潰水,再次擴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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