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及經過
1985年4月,彭某某得知古友村修建禮堂,便邀約趙某某一同找該村負責人洽談承包事宜。彭采用請村干部吃喝和許諾給村干部“辛苦錢”等手段,簽訂了修建磚木結構禮堂的承包合同。合同規定:圖紙由彭繪制,并負責工程質量。彭未設計施工圖紙就放樣開工,并安排趙某某做木制構件。趙要屋架加工圖紙,彭說:“按過去做過的式樣做”,并商定做普通人字型屋架。趙沒經過任何計算,完成了屋架加工。禮堂竣工后,彭為盡快取得承包款,要求縣建筑主管部門驗收。由于預先未經登記,主管部門拒絕驗收。此時,幾名村干部因收受了彭的賄賂2050元,就自己組織驗收,認為質量合格,交付使用。1985年10月27日晚,禮堂正在放電影,屋頂突然倒塌,造成重大人員傷亡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無照施工,盲目蠻干。彭某某作為包工頭,既無技術職稱,又無建筑施工知識和營業執照,為圖私利,采用行賄等手段,盲目承包建筑工程。施工中,又指揮他人違章蠻干。趙某某身為木工,不經計算,導致選型不當、選材太小、結合點不合理,整體結構錯誤。彭、趙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建筑市場管理辦法中無勘查設計證書,不得承擔工程勘查設計、施工任務和木結構工程設計、選材、制作、安裝的規定要求,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防止同類事故的措施
加強對個體建筑人員的管理。對沒有勘查設計證書和營業執照的,堅決不能讓其承擔建筑工程施工任務,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督,嚴格防范,發現違反者,要及時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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