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及經過
1988年3月7日4時50分,天津船舶工業公司新港船廠動力分廠,一臺拔伯葛分集箱橫鍋筒水管鍋爐(P=0.8兆循,D=10噸/時)在運行過程中發生嚴重缺水事故,造成602根直徑為2英寸(51毫米)直水管及22根直徑為4英寸(102毫米)下排直水管均被燒斷,并有程度不等的熔化,鋼水呈熔融狀滴落在爐排上,爐頂燒塌,爐排過熱燒壞,不能轉動,集箱嚴重過熱變形。事故當天,鍋爐房有兩個司爐工和一個水處理工值從0時到8時的班。兩個司爐工離崗到其他操作室坐著和躺著。水處理工在接班后半小時,因軟水池滿水報警而隨手關上警鈴開關,然后又把變換器的進口閥門關小。這樣實際上將鍋爐的整個供水系統的水源全部切斷。兩個司爐工每隔半小時至一個多小時去看看正在運行的鍋爐的操作室和外部巡視5—10分鐘,直到4時50分才發現鍋爐嚴重缺水,但此時爐排已經轉不動,爐頂也燒塌。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當班司爐工對工作不負責任,麻痹大意,長時間脫崗、空崗,發現缺水時已晚,且采取措施不當。
2.水處理工工作馬虎,麻痹大意,誤操作,造成鍋爐供水系統斷水。
3.管理不嚴,制度不健全,不落實。平時檢查不嚴格,對違反紀律脫崗`睡覺的現象未能嚴肅處理,以致脫崗、睡覺現象依舊存在。
三、防止同類事故的措施
1.要加強勞動紀律,提高操作人員的責任心, 建立健全必要的規章制度,并貫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