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經過
1980年,重慶某化肥廠一臺臥式煙管廢熱鍋爐發生爆炸,造成1人死亡、5人受傷(其中2人傷勢嚴重)。
事故發生日當晚22時55分,司爐工甲私自脫崗回家。23時32分,甲回到鍋爐房。發現鍋爐缺水,甲未認真檢查鍋爐缺水程度,便拿了梯子爬到給水閥處擰開給水閥為鍋爐上水。23時35分,鍋爐突然爆炸,甲還未下梯子就被爆炸產生的氣浪連同梯子一起拋出20多米遠,甲當即死亡。
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對現場進行檢查,發現以下情況。
鍋爐的排煙溫度從23時05分起由230攝氏度逐漸升高,爆炸前瞬間溫度已達到270攝氏度。
鍋筒沿上部連續開孔處軸線方向撕裂,斷口處焊縫有嚴重未焊透現象,筒體壁厚16毫米,坡鈍邊尺寸為8毫米到11毫米。
爆炸后,鍋爐殼體飛出13米遠,爐管主體飛出23米遠,主蒸汽閥飛出1000多米遠,安全閥未找到。
原因分析
鍋爐爆炸的主要原因是設計不符合要求。該鍋爐鍋筒上部開了1個直徑為1032毫米的大孔,這個尺寸已超過鍋筒直徑的33%,與設計標準不符。同時,在強度計算時,有關部門未進行開孔補強計算。雖在集汽包與筒體連接部分焊有加強板,但強度是否能夠滿足要求難以確定。
鍋爐的給水管未采用加套管的形式,增加了筒體的附加熱應力。此外,在鍋爐安全附件的布置方面也存在不足之處,原設計僅布置一個安全閥和一個水位計,且水位計最低安全水位已與最上排煙管齊平。
鍋爐制造不符合要求。鍋爐制造單位沒有按設計要求制造,將鍋筒材質由單一的16錳鍋鋼板改為16錳鍋和20鍋兩種鋼板拼接,降低了鍋爐的強度。大孔加強圈及筒體上的焊接坡口尺寸達不到要求,不能保證焊透,未能起到補強作用;集汽包的封頭周向環焊縫焊接質量差,以致爆炸后全部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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