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及經過
1963年12月24日,太原鋼鐵公司某煉鋼廠2號平爐于18日19時停煤氣,進行小冷修。23日23時50分修砌結束,開始用木柴烤爐。24日8時進行通煤氣前的設備和冷卻系統檢查,24日11時05分通入煤氣烤爐。經過5小時05分的烘烤后,于16時10分南北兩個煤氣噴出口水箱同時爆炸,將噴出口水箱的堵頭及殘片炸飛出3米多遠,磚塊炸飛出16米,蒸汽和水噴灑平爐的前后,使在場的12人傷亡,其中3人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太鋼某煉鋼廠的煤氣噴出口水箱爆炸事故,其主要原因是由于設備設計上有缺陷所致。1963年9月,未經廠長和主管部門的批準,擅自決定將汽化冷卻分離器的排汽管由垂直改為彎曲型,在更改后也來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在2號平爐冷修后也沒有進行全面檢查,致使排汽管的末端彎曲部分積水結冰長達2.5米。這樣造成管道堵塞,汽路不通,仍送煤氣加溫,結果造成了煤氣噴出口水箱承受不了巨大的壓力而發生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