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
1991年3月3日,美國路易斯安那州萊克查爾斯煉油廠的催化裂化裝置發生爆炸,并引起大火災,事故造成5人死亡。
事故發生后,該廠采取一系列緊急事故防范措施,包括立即停止其他兩套催化裝置運轉。雖然這場事故是萊克查爾斯煉油廠自建廠以來48年中發生的第一起事故。但是該廠還是針對其所有三套催化裂化裝置提出了許多修改方案,消除事故隱患。
(二)事故原因分析
據該廠7月份公布的事故調查報告,引發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水蒸發的速度過快。
按規定,該廠的三套催化裂化裝置每隔一段時間,其中有一套裝置停車進行定期維修。當該裝置維修后,剛剛進入投料生產階段,就發生了爆炸事故。該廠在事故調查報告中指出,維護結束后,將油送入催化裂化裝置之前,按規定應先用蒸汽吹除裝置中的空氣。操作剛開始時,裝置溫度較低,蒸汽冷凝成水,并積聚在裝置底部的E-1分餾器內,分餾器內的積水用泵打入F-7接受罐,通過罐底閥門將積水排入污池內。
但由于F-7接收罐底閥門并未打開,罐內的積水無法排出。當裝置投料生產時,其溫度隨之上升,且迅速達到操作高溫,這時,裝置內處理的高溫熱解油遇水后,立即使其汽化,產生大量蒸汽聚集在F-7接收罐內。雖然當時F-7接收罐上的安全閥工作正常,但是產生的蒸汽量太大,導致F-7接收罐爆裂,高溫熱油從爆裂的罐內噴射而出,遇明火發生爆炸,并引起了一場大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