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
1991年10月8日6時50分,江蘇淮陰有機化工廠中試室,1臺生產高分子聚醚的100L高壓反應釜突然發生爆炸,連接釜蓋和釜體的緊固螺栓被拉斷,重量約為80kg的釜蓋飛落到離原地80多米的地方,高壓反應釜上安裝的安全閥、壓力表等也被炸毀。爆炸產生的氣浪將房頂掀掉,約20m?的中試室完全倒塌,3名操作人員當場被炸死。
(二)事故原因分析
該起高壓反應釜的爆炸是由于超溫超壓引起的,以環氧乙烷和環氧丙烷為原料生產高分子聚醚的生產工藝要求操作者嚴格按規定操作,在加料時應采用“滴”加法,控制加料量,以避免反應劇烈后失控造成危害。但該廠操作人員違反了操作工藝,采用了“批”加法,一次投料過多,反應速度過快。1991年9月以前,該反應釜在生產過程中曾發生過超壓現象,因采取了緊急放空措施,沒有發生爆炸。但該廠并沒有從中汲取教訓,制定嚴格的操作工藝,按規定調好安全閥的起跳壓力,也沒有按規定定好爆破片壓力。該廠沒有對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10月8日的高壓反應釜爆炸完全是由于操作人員違章操作造成的,是一起責任事故
(三)預防同類事故的措施
1.企業領導應認真學習國家有關規定,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增強安全生產責任,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管生產必須管安全。
2.壓力容器的使用和操作人員必須經安全教育、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應懂得壓力容器安全使用的基本知識,并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不得違章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