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
1990年4月10日16時05分,北京化工學院有機試驗樓南側鋼瓶房內發出嘶嘶響聲,并冒出白色煙霧,緊接著變為黃色煙霧,幾分鐘后,丁二烯鋼瓶即爆炸。爆炸后的鋼瓶沿筒體縱向裂開,裂開后擴展至底部環向焊縫熔合線處撕開,頂部封頭和筒體仍連在一起,筒體裂開部分幾乎展成平板。與之一起放置在丙烯鋼瓶被炸變形,但未破裂。鋼瓶房及與之毗鄰的圍墻部分倒塌,有機試驗樓南側窗玻璃大部分被震碎,無機試驗樓北側窗玻璃部分被震碎。由于鋼瓶房周圍當時無人,因而未造成人員傷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爆炸鋼瓶內的丁二烯是于1989年4月27日在北京燕化公司橡膠廠研究所中試罐區罐裝的,到該瓶爆炸時,瓶內丁二烯已灌裝近一年時間。瓶內殘留有少量丁二烯低聚物吸收部分或微量氧,可形成氧化物或過氧化氫。這些低聚物的過氧化物或過氧化氫即使在常溫下,由于時間過長會逐漸分解形成自由基,自由基積累到一定濃度后引起丁二烯自聚。聚合時伴隨放熱(71kj/mol),可使鋼瓶內溫度升高,溫度的上升又導致聚合加速,形成惡性循環,短時間內溫度可升至300~500℃。溫度升高同時還造成丁二烯大量汽化,瓶內壓力可達到14~15MPa,遠遠超過鋼瓶設計的工作壓力,造成了鋼瓶爆炸。這起事故是由于丁二烯鋼瓶儲存期過長,瓶內丁二烯自聚引起的爆炸。
(三)預防同類事故的措施
1.丁二烯鋼瓶內殘存的丁二烯低聚物在每次充裝前必須清除干凈,可用高純氮氣反復吹掃,或采取其它必要方法,以減少瓶內低聚物的殘存量。
2.盡量縮短儲存時間,儲存期一般不應超過半年。
3.由于丁二烯是一種活性很高的聚合單體,為了減緩丁二烯的自聚,在充裝丁二烯時可加入阻聚劑。
4.要做好丁二烯鋼瓶的定期檢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