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經過:1986年8月20日,某縣化肥廠在檢修靜電除塵器時,沒有對設備進行隔離、置換,不取樣分析就開始檢修,當電工使用搖表測量絕緣電阻時,產生火花發生爆炸,當場死亡1人。
事故原因:該廠在檢修靜電除塵器時,沒有對該容器進行徹底的隔離,雖然在進出口水封處加水,但是水沒有加滿(水未從溢流口處流出),實際上與生產系統沒有完全隔離,煤氣通過進口處泄漏到容器內,與打開人孔后的容器內的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遇明火或靜電火花,發生爆炸。
事故教訓:氮肥廠脫硫靜電除塵器在使用一段時間后必須進行清理。但是,脫硫靜電除塵器時,必須將設備與生產系統完全隔離(進出口處加水封,并保持有溢流水),再打開人孔,用蒸汽或惰性氣置換,然后再用空氣置換。最后經過取樣分析合格后,辦理進人設備(容器)證后,并有專人監護,才能進人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