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及經過
1958年4月28日,江西省某市化工原料廠二車間碳化塔在違章清理過程中造成3人窒息死亡。
是日,輕質碳酸鈣車間檢修,1名工人進入碳化塔進行清理作業時,窒息昏倒,另1名工人和車間主任未采取安全措施,先后入塔救人,也因窒息而倒在塔內。由于無防護器材,最后只好將塔砸破才將人救出,但因窒息時間過長,均已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 進入碳化塔內進行清理作業的工人違反化工部頒發的有關規定,在沒辦許可證、未經置換、分析便盲目進入塔內。
2.有關領導違反化工部頒發的規定,在安排罐內作業時未設監護人。并無急救器材,以致在事故發生后,只得將塔砸破,才將塔內人員救出,延長了窒息時間。
3.進行搶救的工人未采取防護措施,盲目入塔救人,以致擴大了事故。
三、防止同類事故的措施
1.進塔檢修時必須辦理“進塔入罐許可證”,嚴格執行進塔入罐的“八個必須”。
2.給有關車間和崗位配置適當的防護器材,并加強安全教育,使廣大職工掌握防護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