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經過
2006年2月4日8時45分,煉鐵廠乙班爐前工孫某與李某在3#高爐人工開上渣口,休息時孫某到11#風口彎管處取暖時煤氣中毒,后經煤氣防護站現場緊急搶救脫離危險,并送市人民醫院進行康復治療。
2、事故分析
(1)、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爐前工孫某嚴重違反煤氣安全操作規程(第五條第五款“煤氣區域嚴禁逗留、休息、睡覺和煙火”)和安全意識淡薄。
(2)、煉鐵廠在休風期間,安全措施的落實和現場安全確認不到位,是發生這起煤氣中毒事故的另一個原因。
(3)、煉鐵廠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員工的聯保、互保制度沒有認真的落實和執行。
3、預防措施
(1)、加強員工崗前的安全教育和煤氣安全規程的教育,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嚴禁員工在煤氣區域逗留或休息。
(2)、加強臨時休風和檢修期間的組織管理和現場安全確認工作。
(3)、加強廠、作業區、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認真落實安全聯保和互保責任制,使員工在工作中能夠做到互相提醒、互相照顧、互相監督、互相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