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主要指腐蝕性危險化學品意外的與人體接觸,在短時間內即在人體被接觸表面發生化學反應,造成明顯破壞的事故。腐蝕品包括酸性腐蝕品、堿性腐蝕品和其他不顯酸堿性的腐蝕品。
主要案例:
2006年9月24日,蘭州市皋蘭縣錦鑫鐵合金生產企業發生一起安全事故,導致14人被高溫氣體灼燙受傷,其中2人傷勢嚴重。
預防措施:對化學性皮膚燒傷,應立即移離現場,脫去受污染的衣褲、鞋襪等,用大量流動的清水沖洗創面20至30分鐘(強烈的化學品要更長)。新鮮創面上不要任意涂上油膏或紅藥水、紫藥水,不要用臟布包裹。對化學性眼燒傷,應使用流動的清水,沖洗時將眼皮掰開,把裹在眼皮內的化學品徹底沖洗干凈。現場若無沖洗設備,可將頭埋入清潔盆水中,掰開眼皮,讓眼球來回轉動進行洗滌。若電石、生石灰顆粒濺入眼內,應當先將蘸石蠟油或植物油的棉簽去除顆粒后,再用清水沖洗。在現場進行簡單的急救的同時,應及時聯系將患者送往醫院。護送者應向醫院提供燒傷的原因、化學品的名稱;如化學物質不明,則要帶該物料或嘔吐物的樣品,以供醫院檢測。現場參與救護者應重視自身防護,如時間不長,對有水溶性毒物(氯、氨、硫化氫等),可用浸濕的毛巾捂住口鼻進行簡單防護,有條件的可佩戴防毒面具等防護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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