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南市第四水泥廠違章清理轉窯下料口堵塞4人被突然噴出的熱料燒灼傷,其中1人經救治無效死亡
㈠事故經過
1995年12月30日9時30分,燒成車間主任張文平、副主任張賀庭組織點火開窯生產。燒至15時30分左右,發現回轉窯下料口堵塞,不能正常生產,車間主任張文平同志指揮停窯,并組織當班班長李春全、托輪工苗萬奎,看火工杜昌印4人處理下料口,他們從下料口底部開始用鎬刨,后用鋼釬撬,到15時左右突然出現大量的熱氣和熟料噴出,4人當場被燒灼傷。
事故發生后,受傷人員立即被送到唐山市工人醫院燒傷科搶救,張文平燒傷面積為75%,杜昌印為80%,苗萬奎為60%,李春全為20%,經過幾天的搶救治療,杜昌印因傷情惡化專為敗血病于1996年1月5日死亡。此次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受傷。
㈡事故原因
⒈設備管理不善,設備跑、冒、滴、漏,回轉窯冷卻水斗漏水,滴入下料口結冰而堵塞。
⒉現場人員違章指揮。作業人員違章作業,冒險盲干。
⒊現場管理混亂,無章可循。
⒋安全生產措施不到位,沒有按規定配備勞動防護用品。
㈢預防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
⒈加強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崗位操作規程。
⒉加強設備的維修和管理,對設備出現的跑、冒、滴、漏問題及時有效的處理,防患于未然。
⒊認真做好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定期開展崗位安全知識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嚴格執行持證上崗制度,杜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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