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淄博市山東東岳化工有限公司年產萬噸的R142b裝置在試生產過程中,發生氯化氫泄漏險情,由于處理及時,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2007年4月26日8時40分許,青島恒源化工有限公司苯胺廠在對混酸罐區進行管線施工作業時,發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4月26日上午,苯胺廠維修車間主任李德明(已死亡),聯系苯胺廠罐區班班長張立文要求辦理動火證,動火地點是混酸罐區,作業內容是混酸配管。張立文在填寫了動火日期及動火部位后(約8:10),轉交給操作工王春娥,要王聯系進行化驗動火分析。8:35左右,張立文電話聯系恒源公司安全處專職安全員范存良簽字批準動火,在有關人員簽字后,張立文將動火證交于李德明。此時已有電焊工韓玉鐸(已死亡)、維修工趙宗群(已死亡)爬上2#廢酸罐罐頂,李德明拿到動火證后也立即爬上2#廢酸罐罐頂。張立文則站在該罐東側5米左右處進行現場監護,約5分鐘后發生爆炸。1人當場死亡,另有2人因傷勢過重于當天下午4:00左右搶救無效死亡。
違章作業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本次作業動火票所指定的作業內容和動火部位含糊不清,是否進行了動火分析尚不清楚,取樣點在哪里、誰取的樣和要求分析的項目不明確,動火票沒有關鍵的可燃成份的含量指標,各審批人員在既未到現場落實具體作業內容,也未落實具體安全措施的情況下,就擅自在動火證上簽字;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化驗員、現場操作工安全技術素質低,也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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