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11月12日21時10分,北京市第二通用機械廠鑄鋼車間天車司機班長田××(男26歲),坐在5t磁盤吊司機室門口,與剛上車替班的天車司機說話。當該車行進中經過天車的上、下車平臺時,田某未與司機聯系好,即從司機室跳出,不料在向外跳時,身穿的棉襖前襟一角套在司機室扶手欄桿上方的把角處,難以掙脫,此時天車司機不知此情,天車繼續行進,結果因被擠在司機室外緣與廠房立柱之間死亡。
事故原因:
(1)田××行進中違章跳出司機室。
(2)該天車司機室門缺少聯鎖開關,在“起重機械安全規程”中規定,進入橋式起重機和門式起重機的門和由司機室登上橋架的艙口門,應設聯鎖保護裝置。當門打開時,起重機的運行機構不能開動。這起事故中的司機室的門,是不符合規程要求的。
(3)安全部門沒有做到經常檢查,如能經常檢查,發現缺少聯鎖開關,應及時制止該機投入工作,并盡早安裝聯鎖開關,可避免此次事故的發生。
預防措施:
(1)嚴格按照安全規程,除司機外,司機室內不許留有他人。
(2)加強安全管理的檢查,做到每周有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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