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年X月X日,某省某市220kV甲變電站因人員違章作業,造成主變跳閘,事發后未向中調如實匯報;隨后雷擊線路發生接地故障,因甲變電站主變退出,該地區電網的零序阻抗和零序電流的分布和大小發生了極大的變化。繼電保護裝置不能正常動作,導致7個110kV變電站停電,該省南部電網瓦解,該市全市停電48min,波及庚市、己縣停電,某電廠甩負荷解列。
一、事故經過
事故發生前兩日,甲變電站主變瓦斯繼電器滲油,輕瓦斯發信號。當日副站長向變電工區匯報,工區主任張某、副主任李某和電修班班長韓某在該站副站長陳某的配合下,沒有辦理第二種工作票,就在主變瓦斯繼電器處檢查和處理滲油。上午09:32,220kV甲主變三側開關跳閘,副站長向中調匯報,沒有任何保護動作信號;09:37:21,110kV戊丙線遭雷擊發生A相接地段爐,110kV乙變電站乙甲線開關跳閘(零序I段保護);該電廠至甲變電站線路開關跳閘(零序不靈敏I段),110kV戊站戊丙線開關跳閘(零序不靈敏II段);主變兩側開關跳閘(零序電流II段);110kV庚站通三線開關跳閘(零序電流II段),隨后電廠機組因線路故障跳閘后負荷過少(約1MW),造成超速高頻保護動作跳閘。由于甲、乙、丙、丁、戊、己、庚等7個變電站全部停電,從而導致南部電網大面積停電的重大事故。
09:40,中調令合上220kV甲主變220kV側開關;09:59,合上主變110kV側開關;10:20合上110kV甲丙線開關,恢復對該市供電。這次事故造成全市停電48min,事故損失電量5.48萬kwh。
二、事故原因
l.220kV甲變電站主變三側跳閘
。1)電修班班長韓某,在變電工區主任張某、副主任李某和變電站副站長陳某的帶領及監護下,處理瓦斯繼電器漏油。沒有辦理第2種工作票,也沒有做好安全措施,未退出重瓦斯保護壓板,違章作業,監護人李某沒有起到監護作業,韓某在處理重瓦斯手動探針膠墊滲油時,因保護帽擋住,扳手不能操作,擰開重瓦斯探針保護帽時誤碰該探針而跳閘,造成事故。
。2)事故發生后,值班長陳某沒有看清楚跳閘保護信號,即按復歸信號按鈕,向副站長匯報三側跳閘沒有任何信號,副站長陳某沒有如實向中調匯報在瓦斯繼電器處工作情況,只匯報沒有任何保護信號,給中調運行值班員判斷事故帶來困難,延誤送電。
事故調查中,現場工作人員隱瞞當天的違章作業,直至第12天才承認當時處理瓦斯繼電器滲油。
2.110kV戊丙線線路遭雷擊,A相接地短路,保護越級動作,造成南網大面積停電
。1)由于甲站主變跳閘沒有恢復運行,造成南網失去甲站主變中性點的接地點;110kV戊丙線遭雷擊A相接地短路,甲站主變跳閘后,該地區電磁環網解環,該市電網的零序阻抗及短路的零序電流在各線路上的分布及大小均發生極大的變化;110kV戊丙線戊側短路電流667A增加為793A(零序II段定值330A、1s),而丙側短路由3243A減少為1758A(零序I段定值2340A、0s),達不到定值,開關沒有跳閘;110kV甲丙線甲側短路電流由3175A減少為1636A(零序II段定值2520A、0.5s),也沒有達到開關跳閘值;110kV乙甲線乙側短路電流由414A增大至1047A(零序I段定值1176A、0s),110kV南甲線南側短路電流也由233A增大至589A(零序I段定值660A、0s)而跳閘,最后110kV庚丙線庚側開關切斷小水電電源,造成事故擴大。
(2)110kV戊站主變零序電流保護時間繼電器調整接點接錯,造成戊站主變跳閘,擴大停電范圍。
三、事故責任劃分
。╨)變電工區電修班班長韓某,對瓦斯繼電器的作用了解不深,造成工作中誤碰跳閘,應負甲站主變三側跳閘事故的直接責任。
。2)變電站副站長陳某在現場配合,檢修人員不辦理工作票就同意工作,補做好任何安全措施,甲站主變三側跳閘后,又首先隱瞞違章作業真相,沒有如實向中調匯報主變瓦斯繼電器有人工作的情況,造成中調值班員不能快速準確判斷故障,拖延了事故的處理和恢復送電時間,留下甲站主變中性點不接地的隱患,致使110kV林荔線故障,保護越級跳閘,擴大停電范圍。在故障調查中又不如實反映情況,多次欺騙調查組說X月18日沒有檢修人員工作,給事故調查帶來很多困難,對甲站主變三側跳閘和擴大停電事故負主要責任。
(3)變電工區副主任李某(分管檢修),帶隊檢修不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不辦理工作票,不交代安全措施,對檢修人員監護不力;X月21日的調查分析會上調查組指出主便跳閘和線路事故是兩次事故后,仍不交代在主變瓦斯繼電器工作的真實情況。應負違章作業的主要責任。
變電工區副主任張某,在檢修現場,對不辦票違章作業,沒有制止,負有監督不力的領導責任。X月21日調查分析會上被詢問當天是否有檢修工作時,仍不交待,隱瞞在主變瓦斯繼電器工作的真實情況,在事故調查中對隱瞞違章作業應負主要責任。
。4)運行值班長陳某,在發生事故后,現場管理混亂,不懂檢查保護,保護信號也不看清楚,就復歸了重瓦斯信號。向副站長匯報沒有任何保護信號,也給中調值班員判斷事故帶來一定的困難,影響了事故的處理和恢復送電時間。事故調查中,仍隱瞞說自己沒有按復歸按鈕。應對甲站主變三側跳閘后擴大停電負重要責任。
。5)甲變電站站長羅某,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工作責任感不強,管理不到位,發生事故時沒有及時趕回展處理事故。事故發生后,又不認真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應對這次事故負有重要責任。
。6)市電業公司領導,事故發生后,不認真查找甲站主變三側跳事故原因,不深入細致地了解甲站主變工作情況,對事故的嚴重性認識不足,在省公司領導重視和調查組不斷深人工作的情況下,12天才了解到變電站當前有人工作,查出現場工作人員隱瞞違章作業,對職工安全生產責任心教育不夠,違章作業無票操作的習慣性違章依然存在,對這次南網大面積停電應負有領導責任。
四、事故處理
。╨)這次事故是由于現場工作人員違章作業,誤操作造成,運行值班長,沒有看清楚保護信號即慌忙復歸,匯報沒有任何保護信號,副站長沒有如實向中調匯報有人在主變瓦斯繼電器處工作,所以給事故的判斷處理帶來困難,導致南網的大面積停電,性質嚴重,影響很壞。該南部電網瓦解,除該市全市停電外,還波及庚市、已縣停電,使南部電網主力發電廠甩80MW負荷而解列。為吸取教訓,加強管理,教育廣大職工,省公司認定為重大事故。
。2)變電工區副主任李某,(分管檢修)和電修班班長韓某,不嚴格執行兩票三制,不辦票工作,違章作業,是主變跳閘的主要責任者和直接責任者。事故調查中,隱瞞違章作業,不反映真實情況,拖了12天才承認,性質嚴重,決定撤銷李某變電工區副主任的職務、給予韓某行政記過處分。
(3)副站長陳某,在現場配合檢修人員處理瓦斯繼電器滲油,先違章同意檢修人員工作,甲站主變三側跳閘后又首先隱瞞違章作業真相,沒有如實向中調匯報有人在主變瓦斯繼電器工作的情況,拖延了事故的處理和恢復送電時間,造成大面積停電,事故調查中又不如實反映情況,多次欺騙檢查組說X月18日沒有檢修人員工作,給事故調查帶來了很多困難,對甲站主變三側跳閘和擴大停電事故負主要責任,給予陳某行政記大過處分。
。4)變電工區主任張某,身為工區一把手,在檢修現場,檢修人員不辦票工作不給予制止,監督不力,管理不嚴;在事故調查中,又不交代真情,調查組又月引日分析主變跳閘和線路故障是兩次事故后,仍繼續隱瞞違章作業,12天后,領導找其談話才承認,情節嚴重,給予張某行政記過處分。
(5)值班長陳某,事故發生后,對事故現場管理混亂,事故處理失誤,沒有看清保護信號的情況下,慌忙復歸按鈕,業務素質差,影響了恢復送電時間,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6)給予甲變電站站長羅某警告處理、降級使用。
。7)市電業公司經理陳某和副經理因某(分管生產)給予警告處分。
五、事故教訓及整改措施
(1)“X•X”南部電網大面積停電事故,起因是違章作業,擴大是現場工作人員沒有如實向中調匯報。如果有關人員如實向中調匯報,重新合上甲主變220kV和110kV開關閉環,完全可以避免事故擴大。但是,甲站副站長隱瞞違章作業導致事故擴大,使南網大面積停電。要以此事故教育全體職工,兢兢業業忠誠老實,決不能隱瞞違章作業,否則一旦發現將按規定嚴加查處。
。2)這次事故暴露了職工思想松懈,安全生產責任心不強的問題,要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對全體職工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廣大職工的責任感,領導更要帶頭自覺執行規程制度,才能確保電網安全運行。
(3)組織全體職工學習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對工作負責人、工作票簽發人、工作監護人及工作許可人進行安規考試,嚴格執行兩票三制。
(4)加強設備運行管理和提高設備維護水平,對蓄電池、二次保護、故
障錄波器制定出管理制度,定時檢查,定時維護。
。5)加強線路巡視檢查,對不合格的瓷瓶,要及時更換,清理線路走廊的樹木,確保線路安全供電。
。6)變電站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運行記錄和設備巡視檢查。進入變電站工作,必須嚴格辦理變電站第一、二種工作票。
。7)收集齊全變電站設備資料、圖紙,修編現場運行規程,加強培訓和反事故教育。
。8)這次事故各變電站匯報的開關跳閘時間及調度值班人員記錄的時間混亂,對分析事故極為不利,如此次線路A相接地故障,中調記錄是乙站09:31,戊站09:45,電廠09:43,最多相差14min.各廠站必須定時與調度核對時鐘,并將事故錄波屏的基準時間調整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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