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某大院裝修改造施工項目現場,工人正在拆除一凌空水槽。該水槽為現澆件,架設在3.5M高的水泥柱和圍墻上,每段槽長約4M。工人采用打掉槽兩端的水泥后用乙炔槍割斷鋼筋的作業方法。當拆至最后一條水槽時,該水槽一頭在水泥柱上,一頭在圍墻上,圍墻兩米外是民居。工人在圍墻上切割鋼筋,當切致最后兩條時,該工人先切斷了緊拉的一條,未有留意另一彎曲較長的一條。結果水槽墜下,把圍墻拉致劇裂擺動,險些倒下,施工人員亦險些墜落。
事故教訓:拆除作業是高危作業,是需要資質的作業。規模稍大的作業盡可能用機械作業,并要制定科學的施工方案,完善各項完全設施,加強現場的安全監控管理,超出資質范圍的拆除作業必須由有拆除資質的單位去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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