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發生情況
1月1日8時40分左右,坐落在大港中塘鎮東河筒村的天津亞東化工染料廠,在適用叉車從貨車卸料進倉庫的過程中,將庫管何英琴(女,52歲)撞到并碾壓,經搶救無效死亡。
1月7日14時許,坐落在大港的天津科邁化工有限公司對車間進行改造,4名工人在二層操作平臺搬運一臺減速器,移動到預留孔蓋板上方時,蓋板發生彎曲變形后脫落,4人連同減速器一起墜落至一層地面,其中劉志明(男,49歲)經搶救無效死亡,另外2人重傷、1人輕傷。
1月9日9時58分,由天津市大港高艷農家院餐廳承包的中國石化集團第四建設公司職工食堂操作間內一個50公斤液化石油氣鋼瓶發生爆炸,造成高艷(女,39歲)、李英作(女,52歲)、孫連俊(女,40歲)3人當場死亡,王鳳利(男,23歲)因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死亡,另外4人重傷、1人輕傷。
1月25日12時許,受大港油田井下技術服務公司委托,天津大港油田亞龍運輸中心雇傭車主李剛(男,31歲)將鉆井設備從江蘇運至技服公司作業隊院內,在分段打開車幫到第三段時,車上的鉆桿貓道設備滾落,將其砸在下面,經搶救無效死亡。
1月27日14時許,坐落在塘沽胡北路2號的塘沽貽達公司20號倉庫,海南泰谷糧油貿易有限公司使用皮帶機進行花生包裝車作業,許平春(男,48歲)上到皮帶機頂部準備調整皮帶位置時墜落,經搶救無效死亡。
3月2日上午9時50分,坐落在大港中塘鎮大安村界內的天津市大港宏運五金交電有限公司,承包人劉鳳銀雇傭的吳繼剛(男,37歲)、吳振國(男,28歲)在進行罐頂焊接吊鉤時,突然發生爆炸事故,造成兩人當場死亡。
2010年3月12日下午2時,開發區洞庭路第四大街與第五大街之間,由浙江中成建工集團總承包的頂津飲品二期工地,由于打樁機在打樁施工過程中送樁器發生側滑,撞擊到白景奇(男,53歲)頭部,致其死亡。
2010年3月15日凌晨2點左右,華鑫順勞務服務有限公司在中國外運天津集團新河儲運公司外運碼頭5號泊位為該公司卸鋼材卷板時,鋼材卷板發生傾倒,當場將拉鉤操作人員馬章合(男,39歲)砸死。
2010年3月24日晚6點左右,在塘沽楊北西村中鐵十二局六公司津秦客運線項目部攪拌站,張連發(男,26歲)開自卸車給攪拌站送沙子,在卸沙過程中由于后車幫鉤打不開,其下車在打開幫鉤時沙子突然卸下,將其埋在沙堆中,事發時現場無人,直至晚7點左右,在沙堆中將其找到,在送往醫院途中死亡。
二、事故主要特點
1、事故發生地域比較集中。大港發生5起,死亡9人;塘沽發生3起,死亡3人;開發區發生1起,死亡1人。其他區域未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保持了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2、事故發生行業比較集中,倉儲物流業發生3起,死亡3人;建筑業發生2起,死亡2人;餐飲業1起,死亡4人。
3、貨物裝卸環節事故比較集中。貨物裝卸環節事故發生5起,死亡5人。
4、特種設備事故比較集中。特種設備發生事故2起,死亡5人。
5、民營企業和外來務工人員事故比較集中。9起事故中有7起事故發生單位是民營企業;13名死亡人員有12人是外來務工人員。
三、事故暴露的主要問題
1、項目發包給無資質單位或個人現象嚴重。多起事故存在事故發生單位將項目發包給無資質單位或個人,沒有簽訂合同,沒有簽訂安全協議,安全管理出現漏洞導致事故發生。這種現在不僅在民營企業廣泛存在,一些大型國有企業也時有發生。
2、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現象嚴重。9起事故中,基本都存在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有章不循問題,“三違”現象十分突出。
3、對無主管企業監管不到位現象嚴重。9起事故中,7起事故發生在無主管企業。對無主管企業的安全監管缺位或不到位是這類企業事故多發的主要原因之一。
4、作業現場安全管理不力現象嚴重。9起事故中,大多數事故發生單位沒有配備現場安全管理人員,致使作業現場安全監管缺失現象普遍存在。比較典型的案例是“3.24”事故發生時,作業現場只有死者一人在卸沙子,被沙子埋住后一個多小時才被挖出,一起本可避免的死亡事故發生了。
5、外來務工人員安全教育不到位現象嚴重。發生事故單位對外來務工人員安全教育普遍缺失或不到位,外來務工人員安全意識淡薄,自我安全防護意識差,對外來務工人員的教育培訓力度亟待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