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電事故預先危險性分析評價表
潛在事故 |
危險因素 |
觸發(fā)事件 (1) |
發(fā)生條件 |
觸發(fā)事件 (2) |
事故后果 |
危險等級 |
防范措施 |
備注 |
人員觸電 |
各類電器絕緣損壞、漏電、安全距離不夠、雷擊 |
1.絕緣損壞、老化造成設備漏電; 2.安全距離不夠(如架空線路、室內線路、變配電設施、用電設備及檢修的安全距離); 3.手持電動工具類別選擇不當,疏于管理;忽視保護接地; 4.建筑結構未做到“五防一通”(即防火、防水、防漏、防雨雪、防小動物和通風良好); 5.防護用品和工具質量缺陷或使用不當。 |
1.人體接觸帶電體; 2.安全距離不夠,引起電擊穿; 3.通過人體的電流時間超過50mA/S; 4.設備外殼帶電。 |
1.手及人體其它部位、隨身金屬物品觸及帶電體,或因空氣潮濕,安全距離不夠,造成電擊穿; 2.電氣設備漏電,如電焊機使用保管不良,一次、二次繞組損壞,利用金屬結構、管線或其它金屬物作焊接回路等; 3.電氣設備金屬外殼(不帶電)接地不良; 4.防護用品、電動工具驗收、檢驗、更新程序有缺陷; 5.防護用品、電動工具使用方法未掌握; 6.電工違章作業(yè)或非電工違章操作; 7.雷電(直接雷、感應雷、雷電侵入波)。 |
人員傷亡、引發(fā)二次事故 |
Ⅲ |
1.設備設施有良好的接地接零保護系統(tǒng); 2.對室內配電裝置防護隔板或防護圍欄; 3.設置安全標志; 4.操作時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嚴格按規(guī)程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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