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了規范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管理體系信息交流工作,確保體系的有效運行,特制定本程序。
2 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內、外部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管理體系信息交流的管理。
3 引用文件(無)
4 術語與定義(無)
5 職責
5.1 公司安全監察部是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管理信息交流的綜合管理部門,負責與上級安全主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的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管理信息的接收、傳遞和處理。
5.2 公司各管理中心負責相應業務范圍內的內、外部信息交流。
5.3 公司工會負責與其上級主管部門的信息交流及對企業內部員工反映問題的反饋工作。
5.4 項目部是本項目工程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管理信息交流的綜合管理部門,負責與公司安全監察部的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管理信息的接收、傳遞和處理。
6 工作程序
6.1 總則
6.1.1 信息交流的途徑可以是口頭或書面文件,以及其它一切可以利用的通訊及宣傳工具(品)。
6.1.2 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管理信息分為內部信息和外部信息。
6.1.3 信息內容應準確可靠。
6.1.4 各部門內審員負責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管理信息記錄。
6.2 內部信息交流
6.2.1 內部信息包括以下內容:
a) 公司的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方針、管理體系運行過程中產生的信息;
b) 緊急狀態下產生的信息。
6.2.2 內部信息交流的實施
a) 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方針以板報、小冊子為宣傳工具公諸于眾;
b) 各單位內審員為本單位的信息員,負責收集本單位體系運行中的信息,并將產生的信息及時傳遞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項目部將本項目的體系運行情況信息傳遞給公司安全監察部;
c) 緊急狀態下的信息按《應急預案與響應管理程序》規定進行信息交流;
d) 內審或外審中產生的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實施單位必須在整改過程中將信息傳遞到公司安全監察部;
e) 傳遞接收方必須做好記錄。
6.3 外部信息
6.3.1 外部信息主要包括:
a) 經理辦、標準部、安全監察部、工會收到的上級主管部門的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文件;
b) 外部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管理檢查、參觀、訪問所產生的信息;
c) 公司的其它部門收到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標準;
d) 項目部收到的相關方的信息,包括地方安全部門、環保部門、施工場地周圍居民、業主意見。
6.3.2 外部信息處理
a) 對收到的上級有關部門的外部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管理信息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復后,由公司安全監察部會同有關部門處理;
b) 外部相關方提出的有關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管理意見或申訴由公司安全監察部會同有關部門處理,必要時報主管領導批準后處理;
c) 項目部負責處理與其相關的外部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管理信息。
7 相關文件
QB 552-21-00——《應急預案與響應控制程序》
QB 552-23-00——《事故報告、調查與處理程序》
8 相關記錄
“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管理體系信息交流記錄表”(附表)
附表:
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管理體系信息交流記錄
發生
時間
信息內容簡介
記錄人
信息處理
結果
反饋
時間
接受單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