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了全面掌握公司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狀況,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及時發現、糾正施工現場事故隱患和文明施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糾正及預防措施,特制定本程序。
2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范圍內所有的安全健康與環境檢查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
3職責
3.1安全環保監察部負責本程序的編制、修改和實施。
3.2安全環保監察部負責組織公司每年的春、秋兩季安全健康與環境檢查工作,總經理工作部、工會、生產部、物資機械管理部參加。
3.3安全環保監察部有權對公司所屬各單位、部門進行安全與環境檢查,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有權對違章人員進行經濟處罰。
3.4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和重大的環境污染的施工現場,安全環保監察部有權指令停止作業并報請有關領導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對隱患整改措施的落實負有監督檢查的責任。
3.5項目經理負責組織項目部的每月安全與環境專項自檢自查工作,支部書記、項目總工程師、施工副經理、工會主席、專職安全員參與;專職安全員負責項目部日常性安全與環境巡檢工作。
3.6施工隊長負責組織本班組每日安全與環境巡檢工作。
3.7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對安全與環境檢查的效果負責。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安全健康與環境檢查的內容
4.1.1查領導
a) 是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環境生產方針;
b) 是否把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并付諸實施,是否做到“五同時”;
c) 各級安全健康與環境施工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1.2查管理
查公司各項安全與環境規章制度的執行落實情況,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a)查重要環境因素和重大危險源的控制;
b)查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組織機構及各種安全保障體系是否健全;查帳、表、冊、卡的建立及執行情況;
c) 查分包隊伍管理情況;
d) 查上級下發的安全與環境文件學習、傳達、貫徹落實情況;
e) 查各種機械設備、工器具試驗、維修、保養情況;
f) 查勞動保護用品的采購、發放及使用情況;
g) 查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使用情況;
h) 查特殊工種持證上崗情況;
i) 查“兩措費”執行情況;
j) 查安全技術交底及安全培訓情況。
4.1.3查隱患
a) 查施工生產中存在的事故隱患、不安全因素和環境危害因素;
b) 查違章違紀;
c) 查安全設施配備及安全標志的設置;
d) 查機械設備、工器具有無超載、帶病運行情況;
e) 查文明施工生產情況。
4.1.4查反事故措施
a) 編制的各項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措施是否詳細,是否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b) 檢查中提出的問題是否形成閉環管理。
4.2安全健康與環境檢查的方式及周期
4.2.1安全健康與環境檢查分為日常性檢查、定期性檢查、階段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和季節性檢查。
a) 日常性安全與環境保護檢查是普遍的、全員性的安全檢查活動,以班組為主。檢查范圍包括班前班后的崗位檢查、文明施工責任區檢查,以及作業環境、安全設施、機械設備、工器具、個人防護用品、材料堆放等工作。
b) 公司級春、秋季安全與環境保護檢查應制定并下發檢查方案,按照《電力建設安全健康環境評價標準》(國家電網工[2004]488號)文件及公司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要求進行檢查;所屬工程項目部(分廠)每月應結合生產實際,自行編制《安全檢查表》開展檢查。
c) 階段性安全與環境保護檢查是針對施工生產過程中各個不同階段的特點所進行的安全檢查。
d) 專業性安全與環境保護檢查是針對某一個專業或專業設施進行的專門檢查。如對起重機械、鍋爐壓力容器、施工用電、持證上崗、分包單位等安全檢查。
e) 季節性安全與環境保護檢查是根據不同季節施工的特點開展的檢查。如安全防火、防暑降溫、防汛度汛、防寒防凍檢查。
4.2.2安全與環境保護檢查周期: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每季度至少一次檢查,工程項目部(分廠)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查,班組實行每日進行巡查。
4.3總結與報告
4.3.1公司級安全與環境保護檢查,由各參檢部門提供檢查資料、數據,由安全環保監察部門整理下發檢查通報。
4.3.2各單位自行組織安全與環境保護檢查,應將檢查總結報送安全環保監察部。
4.3.3專業性、季節性單項檢查,由組織部門印發檢查通報。
4.4隱患整改
4.4.1公司級安全健康與環境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隱患由安全環保監察部填寫“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檢查不符合通知書”,送達受檢單位限期處理。“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檢查不符合通知書”應由受檢單位的領導負責接收和組織整改,按時上報“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檢查糾正反饋單(回執)”,請求復查。對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應采取臨時措施并制定整改計劃報公司安全環保監察部。
4.4.2針對項目部(分廠)每月專項自檢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及隱患,由專職安全員填寫“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檢查不符合通知書”,送達施工隊(生產車間)限期處理。“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檢查不符合通知書”應由受檢單位的施工隊長(生產車間主任)負責接收和組織整改,按時上報“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檢查糾正反饋單(回執)”,請求復查。
4.4.3所屬各單位每月25日前,要將專項自檢自查情況報送公司安全環保監察部;項目部日常性安全健康與環境檢查要填寫“安全環保檢查及隱患整改記錄”。
4.4.4安全環保監察部對重大的或涉及到全局的問題應上報公司主管領導,請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5相關文件
5.1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文明施工違章處罰標準
5.2文明施工管理標準
6記錄表格
6.1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檢查不符合通知書 TJ-063
6.2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檢查糾正反饋單 TJ-064
6.3安全環保檢查及隱患整改記錄
下一篇:安全設施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