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進一步強化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杜絕各類違章行為,遏止事故的發生,保證全體從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實現安全生產的可控、能控、在控,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程序。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吉林省送變電工程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安全施工措施、安全質量環境施工作業票(以下簡稱施工作業票)的管理。
3職責
3.1 安全施工措施
3.1.1公司工程項目的一切施工活動必須要有書面的作業指導書和施工作業票,作業指導書中必須要有專題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對參加施工的所有人員進行交底、簽字認可。無措施和未交底,嚴禁施工。
3.1.2一般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
3.1.2.1 公司直屬各項目部由項目部技術部門負責編寫,工程技術科長審核,項目部總工程師批準,由技術員交底后實施。
3.1.2.2 分公司下屬項目部由項目部技術部門編寫,分公司總工審批,由技術員交底后實施。
3.1.2.3 管道公司下屬項目部由項目部技術部門編寫,項目部總工審批,由技術員交底后實施。
3.1.3重要臨時設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業、季節性施工多工種交叉等施工項目(詳見《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國家電網工【2003】168號)附錄A)的安全施工措施
3.1.3.1 公司直屬各項目部由項目部總工負責編寫,經公司生產部、安監部門審核,公司總工程師批準,由班組技術員或項目部總工程師交底后執行。
3.1.3.2 分公司下屬項目部由項目部總工編寫,分公司總工組織審核,公司總工批準,由班組技術員或項目部總工程師交底后執行。
3.1.3.3 管道公司下屬項目部由項目部總工編寫,管道公司生產部、安監部審核,管道公司總工批準。由班組技術員或項目部總工程師交底后執行。
3.2 施工作業票
3.2.1送變電工程一切施工必須執行施工作業票制度。
3.2.2施工作業票的實施,由公司生產部和基層工程技術人員進行指導、管理并考核。
3.2.3施工作業票的實施,由公司安全環保監察部和基層專職安全員負責監督。
3.2.4施工作業票的危險作業項目由公司所屬基層單位技術員編寫,專職安全員審核,項目部總工審批后執行。
3.2.5施工作業票的一般施工項目,由施工負責人填寫,施工班組技術員、兼職安全員審核 、施工隊長審批簽發后執行。
3.2.6重要施工工序及特殊作業的施工作業票由公司所屬各單位技術部門制定填寫;安監部門審核;并經基層單位總工程師審批簽發。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 安全施工措施要求
4.1.1施工技術人員編制的作業指導書及安全施工措施,應符合以下要求。
(1) 針對項目施工的特點指出危險點和重要控制環節與對策。
(2) 明確作業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領。
(3) 根據人員和機械(機具)配備,提出保證安全的措施。
(4) 針對工業衛生、環境條件,提出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標準。
(5) 提出出現危險及緊急情況時的針對性預防及應急措施。
4.1.2安全交底過程中,編制人員、施工人員均應參加,并按程序交底、記錄、簽證、認可。作業過程需變更措施和方案,必須經措施審批人同意,并有書面簽證。
4.1.3對無措施或未經交底即施工和不認真執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為,一經檢查發現,應對責任人進行嚴肅查處。
4.1.4對于相同施工項目的重復施工,技術人員應重新根據人員、機械(機具)、環境等條件,完善措施,重新報批,重新交底。
4.2 施工作業票要求
4.2.1施工作業票由施工負責人按工作項目的要求,遵照作業指導書或技術措施和安全與環境有關規定進行打勾及填寫;并針對施工當日不同的地形、周邊環境、天氣等因素在注意事項欄部分進行手寫補充,由施工班組技術員和安全員審查合格,施工隊長簽發后執行。
4.2.2施工隊長在簽發施工作業票和施工負責人在接受安全施工作業票時,如有安全補充措施的,應填寫在補充安全措施欄內。
4.2.3施工作業票應用計算機打字,其他安全補充措施可用鋼筆或碳素筆填寫,顏色為藍黑、黑色,字跡應清晰、端正。
4.2.4每日工作前必須召開站班會,施工負責人按施工作業票上的分工布置當天的施工任務,同時把注意事項和補充的安全措施逐條向全體施工人員宣讀,施工人員清楚作業注意事項及措施后在作業票上簽字。
4.2.5施工中,施工隊長、施工負責人應對全體施工人員的安全負責,應經常檢查施工人員是否按施工作業票上所列安全要求進行作業。
4.2.6施工班組同時進行二個以上施工項目時,則每個項目均需填寫施工作業票。
4.2.7對施工作業票未涵蓋的其他作業,應使用(通用)施工作業票。
4.2.8在更換工作內容或更換施工負責人時,必須重新更換施工作業票。如工作環境、工作內容、參加人員及施工方法不變,可連續使用,但最多不得超過七天。
4.2.9重要施工工序:包括特殊桿塔、大型桿塔及大型構件吊裝組立;大型變壓器運輸、吊罩、抽芯檢查、干燥及耐壓試驗等。
4.2.10特殊作業:包括跨越公路、鐵路、河道及帶電線路作業;臨近帶電體吊裝作業;臨近超高壓線路施工和帶電作業等。
4.2.11施工作業票上應寫清施工內容、人員分工情況和安全施工措施,標明主要危險點及控制措施,確立責任人。
4.2.12重要施工工序和特殊施工作業票簽發人必須經過公司專業部門培訓,考試合格才有資格簽發施工作業票。
4.2.13填報和使用施工作業票的部門應將作業票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更改、涂抹和撕扯,不得空項,堅持作業票的完整性和連貫性。
4.2.14簽發完的施工作業票由施工負責人帶到施工現場,嚴禁折疊;使用完后及時交到班組技術員;待每道工序完工后,班組技術員把安全施工作業票上報基層單位安監部門存檔。
4.2.15在施工作業票填寫或實施中若發現下列行為和現象時,屬違章行為,施工作業票作廢票處理。施工作業票上填寫缺項、漏項,安全措施不詳細。
4.2.15.2 施工作業票未按規定程序執行或未經簽發使用。
4.2.15.3 施工作業票超期使用。
4.2.15.4 工作負責人在每日工作前未召開站班會,未宣讀施工作業票。
4.2.15.5 作業人員對工作內容、人員分工、安全注意事項不清楚。
4.2.16施工作業票的管理要求
4.2.16.1安全環保監察部定期(春秋兩季)、不定期對各單位的施工作業票的管理情況進行檢查,保留檢查記錄,并監督整改落實。
4.2.16.2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組織整改。較嚴重或重復出現的按《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檢查程序》執行。
4.2.16.3各單位要將施工作業票管理體制的有關規定傳遞到相關方。
5相關文件
5.1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檢查程序
6記錄表格
6.1安全質量環境施工作業票
6.2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檢查不符合通知書6.3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檢查糾正反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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