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定期組織管理評審,以確保QEHS體系運行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2 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鋁QEHS管理體系年度管理評審和臨時性管理評審。
3 術語和定義
4 職責
4.1最高管理者。
4.1.1 主持管理評審。
4.1.2 審批《管理評審計劃》和《管理評審報告》。
4.2管理者代表
4.2.1 審核《管理評審計劃》、管理評審方案和《管理評審報告》。
4.2.2 組織管理評審前的準備工作。
4.2.3 向最高管理者報告QEHS體系內部審核情況、運行情況和改進需求。
4.3 實業管理部(安全環保部)
4.3.1 負責組織、協調管理評審工作。
4.3.2 負責編制年度《管理評審計劃》和《管理評審報告》。
4.3.3 負責收集、整理、提供管理評審所需的資料,編制管理評審方案。組織、協調管理評審中提出的糾正、預防措施的跟蹤驗證,以及管理評審會議記錄的歸檔、保存。
4.4 各部門、二級單位
4.4.1 各部門負責提供與本部門工作有關的評審所需的資料,參加管理評審會議,匯報本部門QEHS管理體系實施情況,糾正、預防和改進措施的制定和實施工作。
4.5.1 二級單位在本單位管理評審的基礎上,提交需公司解決的問題相關資料,根據安排參加管理評審會議,匯報本單位QEHS管理體系實施情況,糾正、預防措施的制定和實施工作。
5 工作程序
5.1管理評審計劃
5.1.1 管理評審每隔12個月進行一次,一般在當年公司內部審核活動完成后的適宜時間內進行。
5.1.2 實業管理部(安全環保部)負責編制《管理評審計劃》,管理者代表審核,提交最高管理者批準后實施。
5.1.3 《管理評審計劃》的內容應包括:評審目的、評審內容、評審范圍、評審依據、評審準備工作要求、評審時間、地點安排。
5.1.4 當公司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由最高管理者決定進行臨時管理評審:
5.1.4.1 公司的組織結構、產品范圍、資源配置發生重大改變與調整;
5.1.4.2 QEHS管理體系結構發生了重大變化或內、外部環境有重大變化;公司發生質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環境污染事故;連續發生投訴;顧客及相關方有重大投訴和抱怨;
5.1.4.3 QEHS管理審核中發現重大或系統性的問題。
5.1.4.4 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發生較大更改;最高管理層認為必要時。
5.1.4.5 臨時《管理評審計劃》的編制、審核仍按照年度《管理評審計劃》規定執行。但評審內容一般只針對5.1.4中某一項具體事項。
5.2管理評審的輸入
5.2.1 內外部審核和第三方審核結果及其不符合項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實施及其有效性的結果;
5.2.2 QEHS方針的充分性和適宜性;
5.2.3 以往管理評審所確定跟蹤措施的實施及其有效性;
5.2.4 管理體系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
5.2.5 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遵循情況;
5.2.6 管理體系總體運行狀況及體系需改善的方面和努力的方向;
5.2.7 顧客及相關方的觀點
5.3管理評審準備
5.3.1 實業管理部(安全環保部)收集各部門、二級單位的有關材料,籌備管理評審方案有關文件,報管理者代表審查。
5.3.2 管理評審由最高管理者主持。管理者代表在管理評審前,確定本次管理評審的目的、內容、議題、時間、地點、參加人員以及需提交的報告,由實業管理部(安全環保部)填寫《管理評審通知》報最高管理者批準,并及時將通知送達每位參加人員。
5.3.3 參加管理評審的人員在評審前十天,應按《管理評審通知》的要求,在評審前準備書面報告提交實業管理部(安全環保部),臨時管理評審可根據具體評審的內容進行準備。
5.4管理評審會議
5.4.1 管理評審的形式一般采用會議形式。
5.4.2 最高管理者負責會議的安排。
5.4.3 最高管理者主持評審,明確評審的目的、內容、議程和要求。
5.4.4 各部門及二級單位負責人按要求進行匯報。
5.4.5 最高管理者對所涉及的評審內容做出結論性評價,提出要求和決策。
5.5管理評審輸出
5.5.1 管理評審的輸出應包括以下內容:
5.5.1.1 本年度QEHS體系運行總體概述,包括:公司產品質量狀況、環境因素識別評估、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估、事故事件、職業病、相關方投訴及抱怨等情況的介紹;
5.5.1.2 對QEHS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總體評價;
5.5.1.3 方針充分性、適宜性評價;
5.5.1.4 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總結;
5.5.1.5 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遵循情況總結;
5.5.1.6 內審、外審審核的結果及其不符合項整改情況總結;
5.5.1.7 管理體系的各項要求,配備的資源(包括人力資源、基礎設施等)是否適宜;
5.5.1.8 下一步的工作要求和需要解決的問題。
5.5.2 評審結束后,實業管理部(安全環保部)、經理辦協助管理者代表根據管理評審輸出的要求進行總結,編寫《管理評審報告》;評審報告的內容包括:評審目的、評審日期、參加評審人員、評審的內容及結論、采取的改進措施等。《管理評審報告》經最高管理者審批后,發至相關部門執行。
5.6改進、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實施和驗證
5.6.1 根據《管理評審報告》提出的要求,相關部門制訂、實施改進措施,實業管理部(安全環保部)根據管理體系文件的有關要求,對管理評審提出的改進措施的實施效果進行跟蹤驗證并做好相應記錄。
5.6.2 實業管理部(安全環保部)對各部門的驗證情況匯總后報管理者代表,作為下次管理評審的輸入資料。
5.7管理評審過程中形成的各種記錄、資料由實業管理部(安全環保部)保存.
5.8管理評審的結果涉及到文件更改時,由實業管理部(安全環保部組織,按照《文件、資料控制程序》的要求,進行修訂、整理和歸檔保管。
6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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