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根據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策劃的結果和安排,確保與所識別的危險源和不利環境因素有關的活動、人員、設施、設備在施工過程中處于受控狀態,以便從根本上控制和減小安全風險和不利環境影響。
2職責
2.1項目經理是本要素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安全保證體系運行控制;
2.2項目工程師(技術負責人)負責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和重點部位(重大環境因素)控制方案及程序;
2.3項目工程師負責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
2.4施工員負責安全作業指導書交底;
2.5安全員負責安全操作規程的培訓教育;
2.6綜合辦負責消防及文明施工交底;
2.7項目副經理負責動火審批。
3程序
3.1管理要求
項目管理部通過制訂施工組織設計,專項安全技術、安全施工方案并執行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和安全作業指導書,對重點部位和重要環境因素有關的運行活動制定相應的控制程序和措施,并對其進行有效管理。
3.2重點部位管理
4.1項目部根據危險源辯識和環境因素識別所列入的重點部位和重要環境因素的管理:
4.2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和環境管理方案;
4.3對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進行交底并形成記錄。
3.3環境運行管理
a.制定文明施工措施和實施計劃,保持場容場貌和生活設施文明衛生
b.各類管線保護:
·有方案,交底
·同管線單位簽訂協議
·有管線單位專人到現場實施監護
c.消防管理
·重點防火部位配置規定數量和適當的滅火器材
·定期組織檢查
·參加公司組織的消防演習,成立義務消防隊
·動火按規定申報程序報批,派人監護及配置消防器材
d.施工控制
·施工廢水控制
·施工粉塵控制
·施工噪聲控制
·廢物控制電焊條頭收集、廢油處置及油漆空罐的收集
·危險化學品管理
·危險倉庫的管理
·防汛防臺及施工現場的周邊下水道的通暢
3.4管理內容
運行控制嚴格執行國家、地方和公司制定的各項管理條例、規定、制度及作業指導書。規范安全管理及重要環境因素相關活動及過程。本項目部組織操作者通過培訓、學習、理解和掌握程序,工作方法,確保運行符合要求。
3.4.1監護人員持證上崗(該證由公司培訓發證);
3.4.2監護人員要記錄當時現場的實際情況。
如吊裝:進場的吊車型號、噸位、年檢證明和準用證、駕駛員復印件、現場的環境(場地是否平整、臨近有否高壓線)、鋼索和吊鉤是否良好、限位及指揮人員作業環境、第一吊試吊情況等……
3.5常規管理
本項目部必須嚴格地按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范和標準的要求,對項目管理和生產活動全過程中,可能導致事故和環境災害發生的常規管理活動制定程序化的規定,以有效地控制安全事故和削減施工活動中產生的環境因素,同時確保施工活動符合國家及地方的安全、環境管理要求。
3.6安全運行管理
a.總包對分包進行進場安全總交底(責任人)
b.防護設施及安全防護用品進場、按采購管理要求執行
c.核實項目部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資格能力鑒定,按規定對所有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按建設部《建筑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建教[1997]83號)規定,安排項目部有關人員及特殊工種培訓,根據職責分配組織各項安全交底,按規定提供作業人員必須的勞動防護用品(責任人)
d.對進場的物資、小型設備組織專人進行驗收、標識(責任人)
e.對現場搭設設施及大型機具設備裝拆及使用組織專人進行驗收標識(責任人)
·腳手架、模板支架搭拆及使用,需有方案、交底、監護、書面資料(責任人)
·井架、人貨兩用梯、塔吊、龍門吊安裝后必須經各地省、市建筑機械檢測中心檢測后,出具檢驗合格證,方可使用(責任人)
·大型移動吊車必須具有年檢證書方可使用(責任人)
f.各種防護設施投入使用前必須組織驗收(責任人)
4.記錄
4.1.總包對分包的進場總交底
4.2.專項施組,方案、各類管理制度、作業指導書
4.3.分部、分項交底記錄
4.4.安全操作規程交底記錄
4.5.重點部位交底記錄和監控記錄
4.6.防火檔案
4.7.模板拆除(安全)申請表
4.8.文明施工措施及實施計劃
4.9.腳手架拆除(包括主要構件)申請表
4.10.用電檔案
4.11.大型機械檔案
4.12.各種腳手、支撐、平臺防護設施搭設驗收記錄表
4.13.三令:模板拆除令、砼澆搗令、吊裝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