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法》第二章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中第十七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必須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的主要領導人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的主要領導人應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的主要領導人必須經過考核,具備安全生產專業知識,具有領導安全生產和處理礦山事故的能力。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的主要領導人,作為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的經營者,對本企業的全部生產經營活動,包括本單位安全生產在內,負全面責任。作為一名合格的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的經營者,有責任、有義務在搞好本企業生產建設的同時,搞好安全生產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擺正安全與生產的關系,做到不安全不生產,生產必須安全。堅決貫徹國務院關于“管生產的同時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責權統一,把安全與生產真正統一起來,把安全寓于生產之中,切實克服“兩張皮”的現象。如果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的經營者也忽視安全生產,必然會給職工和勞動者的生命和身體健康帶來嚴重威脅,給國家財產造成重大損失,企業的經濟效益也沒有保障,這是我們社會主義制度國家所不容的;作為一名合格的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的經營者,應該具有哪些基本條件和在安全生產中承擔怎樣的責任呢?
。1)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的經營者在安全管理方面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①熟悉并能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
、谑煜ぐ踩a管理知識,具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能夠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的職責,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圯^熟練地掌握與本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有關的安全生產技術知識,合理開發和利用本身的固有資源,有效地組織安全檢查和處理事故隱患,結合本企業的生產實際情況,制定并實施災害預防計劃,正確指揮事故搶救處理工作;
、芫哂幸欢ǖ奈幕潭,受過一定時間的與本單位生產業務相關的安全生產的職業和安全技術培訓、教育,并具有兩年以上的與本行業性質一致的工作經歷;
、萆眢w健康、能經常到基層工作現場檢查安全生產情況。
(2)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的經營者在安全生產中的責任
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的經營者,作為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其職責主要包括:
①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安全法規和上級有關部門關于安全生產決定、指示,努力改善生產勞動安全條件,不斷提高本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的經營者的安全生產水平;
②根據《安全生產法》并結合實際工作需要,設置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機構,配備適當人員,保證安全工作的正常進行;
、劢M織制定本企業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并負責督促其實施。主要包括:a、各級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b、安全檢查制度;c、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等制度;
④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
、輰Ρ酒髽I發生的傷亡事故,按照國家規定及時統計上報,并認真進行調查處理和落實整改措施;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及從業人員報告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執行職工代表大會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決議,接受職工代表大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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