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運梁車屬鐵路施工專用特種設備,購買、安裝、使用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1 必須是具有專業資質的生產廠家生產的產品;產品出廠時,應當附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1.2 梁車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應當向市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運梁車的顯著位置;
1.3 運梁車拼裝前應對各車架段金屬結構,進行仔細檢查,不得帶病拼裝。連接各管路前應檢查接頭是否完好、管路是否有損傷,并檢查液壓油是否污染。
1.4 運梁車運梁前,必須進行試載,試運行,然后卸載進行全面檢查,一切正常后才能投入使用。
1.5 運梁車試車后,必須立即對車輪的螺栓、螺母進行緊固。
1.6 運梁車正常使用期間必須每二年報經具備資格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檢驗一次,并取得檢驗合格證;
1.7 運梁車大修、拆裝后,必須進行試運轉,報經具備資格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并取得檢驗合格證。
2 運梁車駕駛人員及輔助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3 運梁車必須配備機長、副駕駛、輔助人員各1人同時上車作業,作業過程中應按主、輔崗位各司其責;運梁車行駛時,一人駕駛,另兩人應在車體兩側看護警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和操作室。
4 運梁車駕駛人員應熟悉:
4.1 特種設備有關法規;
4.2 機械和電氣方面的基本知識;
4.3 運梁車各機構構造和技術性能;
4.4 運梁車安全防護裝置的性能;
4.5 起重、交通指揮信號;
4.6 保養和維修知識。
5 每天作業前,機長應召集運梁作業人員開會布置作業任務,交代安全注意事項。
6 運梁車工作時,操作人員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后上崗作業。
7 駕駛人員在開機之前應仔細檢查設備狀況(各連接螺栓是否松動,發動機的機油、防凍液、柴油、液壓油是否足夠,各液壓管路是否泄露,各電磁閥動作是否靈活,懸掛機構有無缺陷,輪胎氣壓等),確認設備正常后方可啟動發動機。氣溫在0°以下時應空車低速移動預熱運梁車各部機構。
8 在運梁車的儲氣壓力達到0.4MP后,應檢查運梁車的制動效果,在制動可靠的情況下,方可移動運梁車。
9 運梁車空載行車時,平臺高度應控制在1750 mm(不含馱梁小車),即懸掛油缸行程為350 mm。
10 運梁車在特殊情狀下要求平臺高度調整到最低位置,必須使車體限制在靜止狀態,而且地勢平坦、無任何凸出物的地面進行,空載時為1480mm、滿載時為1450 mm(考慮輪胎壓縮),即懸掛油缸行程接近0 mm。
11 運梁車升降前,首先打開截止閥;升降結束,四角高差控制在1cm以內
12 檢查懸掛支承是否正常的標準為:
12.1 懸掛油缸按標識打開或關閉截止閥。
12.2 行車時車架中部操縱箱上三個懸掛截止閥必須關閉。
12.3 三個懸掛油壓表的示值應基本一致。
13 運梁車應選擇在路面寬度大于車體寬度1倍、基本平坦的水泥、瀝青及壓實的級配石路面上行駛,如遇障礙,應停車清除后方可繼續行進。
14 運梁車在行駛工況下,嚴禁操作“行駛方向”和“整升整降” 選擇開關。
15 運梁車必須在停車后才能改變速度檔位開關的設置。
16 避免在重載、行進工況下調整車輛。調整車輛應安排在停車、空載狀態下進行。
17 運梁車行駛時適用縱坡:≤5%、橫坡:≤4%;重載爬坡時,應選擇“爬坡”擋 。
18 運梁車空載平地行駛速度應控制在10km/h以內,滿載平地行駛速度應控制在3km/h以內。
19 運梁車正常行駛時平臺離地間隙≤150 mm。
20 運梁車在彎路上行駛時應盡量走大彎,嚴禁急轉彎。
21 運梁車以“自動導航”前進時,必需使用A駕駛室,低速緩慢行進。
22 運梁車不得超載、帶病運行。
23 運梁車車架在接近最高或最低位置時只容許低速行駛。
24 運梁車在行進過程中嚴禁猛踩制動踏板,急劇剎車。
25 運梁車在裝梁前,應根據預制梁的體積和重量調整平臺高度,并在平地上將兩臺馱梁臺車調整到水平位置,使梁體在馱梁臺車滿足四點支撐三點受力的要求。
26 運梁車在制梁場裝梁時,操作人員應聽從現場指揮的調度,如發現影響安全的問題,應及時向現場指揮人員反映并予以消除。
27 運梁車進提梁機接梁時,應有專人指揮,防止運梁車碰撞提梁機發生墜梁或傾覆事故;落梁時應緩慢輕放,擺放平穩,梁重心與車架中心在縱向偏移≯100mm,橫向偏移≯100mm,避免運梁車傾斜失重。
28 運梁車運梁時不得關閉懸掛油壓傳感器的報警和自動停車功能。
29 運梁車進架橋機送梁時,架橋機應有專人指揮,減速緩慢行進,防止碰撞架橋機發生,并盡量使運梁車的中軸線與架橋機的行進中軸線相吻合。
30 運梁車夜間施工時,應設置足夠的燈光照明。
31 當風力達到6級時嚴禁運梁車運梁。
32 運梁車主機運轉時或載梁臨時停車時,駕駛人員不得離開駕駛室。
33 運梁車不得長時間載重停置,運梁過程中因故不能卸載而需長時間停置,必須選擇平整堅固的場地使梁體落地,并固定運梁車,防止滑動。
34 運梁車在行進過程中出現故障,駕駛人員應立即停車,向現場負責人報告,現場負責人應組織人員固定好運梁車,及時排除故障。
35 駕駛人員離開駕駛室前必須使速度手柄置于中位,打開駐車制動器,同時關閉駕駛室控制開關。
36 運梁車長時間停置時應選擇平地,特殊情況下在坡道上停置,應在兩側輪胎下塞楔木,防止溜滑。
37 嚴禁拆除運梁車自動控制機構及監測、指示、儀表、報警等裝置;不得隨意解除安全報警及自動停車等功能。
38 當發現運梁車運行不正常時,應及時停車檢查維修,不得在運行中進行檢查維修。
39 運梁時在坡度上調平時,要注意三個支承點懸掛油壓表反映的負荷分配情況,任何時刻三個支承點間壓力差不得超過15%。
40 運梁車除進行每日檢查外,必須按照設備的維修保養規程,每月進行一次維修,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修,以保證設備處于安全運行狀態,并應填寫運行、維修修記錄。
41 運梁車維修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41.1 將運梁車移至開闊、平坦、無障礙的位置;
41.2 將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41.3 懸掛停車檢修標志牌;
41.4 維修人員登高超過2米應系安全帶。
41.5 維修完成后應有專職人員復核驗收。
上一篇:提梁機安全操作規程
下一篇:DF450架橋機作業安全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