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前必須穿戴好防護眼鏡、口罩、橡皮手套、橡皮圍裙、工作服和長統膠鞋等防護用品。打開通風設備并檢查各通風系統是否良好。
2、對化學去油槽及酸槽在工作中需補加水時,必須用膠皮管子在遠距離緩慢加入。
3、油槽使用溫度不許超過120℃。
4、烘烤箱使用溫度不要超過規定。
5、配制各種溶液時,按規定的先后次序緩慢加入。
6、工作場地內嚴禁飲食。有易燃物的地方禁止吸煙和使用電爐。
7、對化學物品,易燃品,要在指定地點保存,并有專人負責。劇毒藥品必須設兩人共同保管。
8、烘干箱周圍嚴禁放易燃品。
9、工件入槽時應操縱起吊設備或工具慢速下降,工件應緩慢進入液面,防止化學溶液飛濺。酸,堿液沾上皮膚時,要立即用清水洗凈。使用吊車應遵守電動葫蘆工安全操作規程。
10、工作完畢應清理工作場地,關閉通風設備,切斷電源。
11、需取得安監局考核合格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IC卡)后方可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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