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建功
根據國家標準《重大危險源辨識》中規(guī)定危險物質及其臨界量確定標準和方法,對焦化生產的副產品粗苯是否屬于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確定了對粗苯辨識的具體有毒物質(苯、甲苯、二甲苯)和這些有毒物質是否超過臨界量的計算方法,以便開展重大危險源申報、登記、監(jiān)控工作。
1 重大危險源的概念和管理要求
1.1 重大危險源的概念
《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規(guī)定: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我國國家標準《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中將重大危險源定義為: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單元指一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或同屬一個工廠的且邊緣距離小于500m的幾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
臨界量是指對于某種或某類危險物質規(guī)定的數量。若單元中的物質數量等于或超過該數量,則該單元定為重大危險源。
1.2 重大危險源的管理要求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jiān)測,并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yè)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應急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的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十條、第二十二條、第四十八條對重大危險源也有相關規(guī)定。
2 重大危險源的辨識方法
重大危險源的辨識依據主要是物質的危險特性及其數量,在國際《重大危險源辨識》中,根據物質不同的特性,將生產場所及貯存區(qū)的重大危險源以4類物質的品名(品名引用GB12268-90《危險貨物品名表》)及其臨界量加以確定。這4類物質分別是:爆炸性物質、易燃物質、活性化學物質、有毒物質。
如果單元內存在的4種物質的數量等于或超過了國標《重大危險源辨識》規(guī)定的臨界量,即被確定為重大危險源,單元內存在的危險物質的數量根據物質的多少又分為2種情況:
當單元內存在的危險物質為單一品種,則該物質的數量即為單元內危險物質的總量,若等于或超過相應當臨界量,則定為重大危險源。
當單元內存在的危險物質為多品種時,則按式(1)計算,若滿足則定為重大危險源。
式中,qn——每種危險物質實際存在量,t;
Qn——與各種危險物質相應的生產場所或貯存區(qū)的臨界量,t。
3 粗苯的組成及危險物性
3.1 粗苯的主要成分及質量百分比
粗苯是多種碳氫化合物組成的復雜混合物,組分波動較大,主要取決于煉焦配煤的組成及焦爐的炭化溫度,其主要成分及其質量百分比見表1。
表1 粗苯主要成分及含量
3.2 粗苯的危險特性
粗苯(別名BTX餾分)是淡黃色液體,表面蒸氣分壓較大,有毒,微溶于水,比水輕,且易于與水分離,粗苯著火點低,易燃,在管道中流動時極易產生靜電。粗苯蒸氣與空氣混合易形成爆炸性氣體,其爆炸下限為1.4%(V/V),上限為7.5%(V/V)。
4 粗苯重大危險源辨識
4.1 危險性識別及臨界量計算
粗苯作為一種復雜的混合物,其主要組成物質中的苯、甲苯、二甲苯均已列入《重大危險源辨識》標準中,其臨界量見表2。
表2 粗苯中有毒物質名稱及其臨界量
見表
根據重大危險原辨識標準規(guī)定,生產場所貯存區(qū)的粗苯是否達到臨界量應分別根據粗苯中苯、甲苯、二甲苯的實際含量與臨界量的比值之和來確定。
4.2 實例
某焦化廠粗苯工段共有3個粗苯中間槽(最大貯存量為6t)和2個粗苯貯槽(最大貯存量為40t)。粗苯產品中苯含量為68%,甲苯含量為18%,二甲苯為4%。因為生產場所和貯存區(qū)沒有分開布置,所以全部以生產場所臨界量來衡量。由此可以計算在最大貯存量時:
=1.564+0.207+0.046
=1.817>1………………………………(2)
由(2)式可以看出,在最大貯存量時已超過了臨界量,可以確定為重大危險源。考慮到實際生產中,不大可能出現最大貯存量的情況,根據以上算法,可以反推其剛達到臨界量時的貯存量為25.3t。因此,只有貯存量低于25t時才不屬于重大危險源。
5 結論與建議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結論和建議:
(1)粗苯作為一種危險化學品,其中有3種物質(苯、甲苯、二甲苯)列入了國家標準《重大危險源辨識》中,應該對其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
(2)當粗苯貯存量達到或超過了臨界量標準時,應確定為重大危險源,并應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其進行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監(jiān)控,制定應急預案,采取相應安全措施;
(3)粗苯生產經營單位應加強安全管理,盡量使生產場所或貯存區(qū)的粗苯量保持在臨界量以下,防止發(fā)生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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