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工程的特點,工地現場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有:坍塌、火災、中毒、爆炸、物體打擊、高空墜落、機械傷害、觸電等,所以編制應急預案主要針對這幾類事故。
一、應急組織
施工現場應急組織的組成應以項目部領導班子成員為主,這樣有利于組織和協調應急救援工作的開展,以下是通常應急組織的成員和分工:
應急領導小組:項目經理為該小組組長,主管安全生產的項目副經理、技術負責人為副組長;
現場搶救組:項目部安全部負責人為組長,安全部全體人員為現場搶救組成員:
醫療救治組:項目部醫務室負責人為組長,醫療室全體人員為醫療救治組成員;
后勤服務組:項目部后勤部負責人為組長,后勤部全體人員為后勤服務組成員;
保安組:項目部保安部負責人為組長,全體保安員為組員。
應急組織的分工及人數應根據可能發生事故的現場需要靈活調配。
二、應急組織的職責
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建設工地發生安全事故時,負責指揮工地搶救工作,向各搶救小組下達搶救指令任務,協調各組之間的搶救工作,隨時掌握各組最新動態并做出最新決策,第一時間向110、119、120、分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當地政府安監部門、公安部門求援或報告災情。平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輪流值班,值班者必須住在工地現場,手機24小時開通,發生緊急事故時,在項目部應急組長抵達工地前,值班者即為臨時救援組長。
現場搶救組職責:采取緊急措施,盡一切可能搶救傷員及被困人員,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醫療救治組職責:對搶救出的傷員,視情況采取急救處置措施,盡快送醫院搶救。
后勤服務組職責:負責交通車輛的調配,緊急救援物資的征集及人員的餐飲供應。
保安組職責:負責工地的安全保衛,支援其他搶救組的工作,保護現場。
三、救援器材
應急領導小組應配備下列救援器材:
①醫療器材:擔架、.氧氣袋、塑料袋、小藥箱;
②搶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備工具即基本滿足使用;
③照明器材:手電筒、應急燈36V以下安全線路、燈具;
④通訊器材:電話、手機、對講機、報警器;
⑤交通工具:工地常備一輛值班面包車,該車輪值班時不應跑長途;
⑥滅火器材:滅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緊急情況下集中使用。
四、應急知識培訓和演練
應急小組成員在項目安全教育時必須接受緊急救援知識培訓。
培訓內容:傷員急救常識、滅火器材使用常識、各類重大事故搶險常識等,務必使應急小組成員在發生重大事故時能較熟練地履行搶救職責。
每個季度項目部必須進行各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演練時必須由項目經理帶隊全體應急救援人員參加,演練結束時及時進行總結。業余消防隊成員消防演練必須每月進行一次。
五、通信聯絡
項目部必須將110、119;120、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的手機號碼、企業應急領導組織成員手機號碼、當地安全監督部門電話號碼,明示于工地顯要位置。工地搶險指揮及保安員應熟知這些號碼。
六、事故報告
工地發生安全事故后,分公司、項目部除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外,還應按下列規定報告有關部門:
輕傷事故:應由項目部在24小時內報告公司領導、生產辦公室和公司總工會;
重傷事故:公司在接到分公司和項目部報告后2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工會組織;
重傷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公司在接到項目部報告后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單位、安全監督部門、工會組織和人民檢察機關,填報《事故快報表》,公司工程部負責安全生產的領導接到項目部報告后4小時應到達現場;
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特別重大事故:公司應立即報告當地市級人民政府,同時報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工會組織、人民檢察機關和監督部門,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或委托人)應在接到項目部報告后4小時內到達現場;如路途比較遠確實無法趕赴現場時,應立即委托臨時代理人進行指揮活動,并應在12個小時內到達現場。
急性中毒、中暑事故:應同時報告當地衛生部門;
易爆物品爆炸和火災事故:應同時報告當地公安部門。
員工受傷后,輕傷的送工地現場醫務室醫治,重傷、中毒的送醫院救治。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的,公司應在8小時內通知安全監督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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