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生產是一門很復雜的技術,每個煤礦職工都要在生產實踐中不斷認識和掌握井下瓦斯、粉塵、水、火、頂板等自然規律和防止各種災害的技能,把握安全生產的主動權。因此,學習安全技術就成為每個井下工作人員的一項重要任務。新進礦的井下工人首先要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2個月(包括至少20個小時的急救知識教育和井下參觀、現場實習),熟悉和了解在井下工作最基本的安全知識。
新工人培訓并考試合格后,還要隨同有經驗的老工人一起工作4個月,繼續學習本工種的安全操作技術,經考核合格,證明完全掌握了本工種的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以后,才能在井下獨立工作。如果調換了工種,或者從這個礦井調到那個礦井去工作,在擔任新工作以前,都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熟悉新環境并學習有關的安全知識。
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和技術操作規程,是煤礦安全生產的三大規程。煤礦安全規程是煤礦安全生產的根本法規,是煤炭工業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國家有關礦山:安全法規的具體規定,是必須遵循的準則。人人都要認真學習和掌握三大規程,像對待國家其它法規一樣,自覺地嚴格地遵守規程中的各項規定,在任何情況下都不違章作業。同時還要互相提醒,互相監督。如果有人不遵守紀律,不執行規程,就應該批評和制止。不聽勸阻造成后果的,就該追究當事人或事故責任者釣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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