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的安全環境管理職責
4 管理內容和要求
4.1 冰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黨、工、團、婦的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管理職責見《 QZ/KL 8102.002-2001集團各部門、各專業公司安全環境管理職責標準》中的有關條款內容。
4.2 生產部部長的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管理職責
4.2.1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企業的安全環境管理標準、制度。把安全環境工作納入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 親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環境工作會議, 傳達上級有關的重要文件, 審閱和簽發有關重要決定。
4.2.2 建立、健全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管理組織機構, 貫徹執行“安全第一 預防為主”的方針, 負責落實各級安全責任制, 督促和檢查同級副職抓好安全工作。定期聽取安技環保人員的工作匯報, 及時研究解決本單位本部門安全環境工作的重大問題。
4.2.3 加強對所屬車間、科室各項安全環境活動的領導, 決定對安全環境方面的重要獎懲。
4.2.4 匯同人事行政部安技科組織對本部門發生的重大事故進行調查分析, 提出處理意見, 做到“三不放過”。
4.3 生產部副部長的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管理職責
4.3.1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企業的安全環境管理標準、制度。
4.3.2 主管安全副部長負責對本部門安技員的工作進行布置與督促。負責督促、檢查、考核所屬各科室、車間、班組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各項安全環境規章制度執行情況, 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4.3.3 堅持貫徹安全生產“五同時”, 并督促檢查所屬各車間、科室、班組落實。
4.3.4 定期組織和參加安全大檢查, 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負責組織開展本單位年度安全評價工作。
4.3.5 建立、健全本部門安全環境組織保證體系, 保證實現公司的安全環境目標、指標。
4.3.6 定期組織召開安委會會議, 分析安全生產及環境管理動態, 及時解決安全環境問題。
4.3.7 組織制訂、修訂本部門的安全環境規章制度、操作規程, 編制重要部位、關健部位的崗位責任制度, 并認真組織實施。
4.3.8 審核車間、科室的經濟責任承包方案, 確保要有安全環境指標內容, 并與生產指標同時考核。
4.3.9 組織本部門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環境知識宣傳教育、競賽活動、班組建設活動、安全合格班組活動等, 總結推廣安全環境工作的先進經驗, 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4.3.10 負責分管本部門的安全環境教育與考核工作。
4.3.11 匯同人事行政部安技科組織本部門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做到“三不放過”。
4.3.12 主管技術部長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和環境管理負技術領導責任,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 必須符合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管理要求,并組織相關人員開展培訓教育。
4.14 人事行政部門的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管理職責
4.14.1 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落實公司安全環境規章制度。
4.14.2 組織簽訂勞動合同時, 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 在確定勞動組織、定員定編時應充分考慮安全因素, 確保安全生產。
4.14.3 負責公司的保衛、保密和治安、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
4.14.4 負責對員工進行勞動紀律和遵章守紀教育, 并經常進行督促檢查。
4.14.5 組織年終各項先進評比時, 應匯同安技科一起進行, 并落實安全一票否決制度。
4.14.6 把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管理工作業績納入干部考核、晉升、晉級及獎勵、考核的主要內容。
4.14.7 按國家規定, 從質量和數量上保證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管理人員的配備。
4.14.8 下發公司對科級干部任命時, 應書面通知安技科對其進行上任前的安全環境教育。下發班組長任命時, 書面通知其到本部門安技員或所在部門兼職安技員處接受上崗前的安全環境教育, 并記入教育檔案。
4.14.9 書面通知各部門對新進廠員工、各部門之間調換工種的員工進行相應的安全環境教育, 經考核合格后方能安排上崗。工傷人員的復工教育應通知部門安技人員進行, 并記入教育檔案。
4.14.10 特殊工種人員上崗或一般工種改調特殊工種時, 必須持市衛生防疫部門的體檢合格表和市勞動部門發的上崗操作證, 按標準規定程序審查同意后方能安排上崗。
4.14.11 組織員工的定期體檢工作。
4.14.12 把安技部門制定的安全環境教育計劃納入公司年度教育培訓計劃, 并會同安技部門組織實施, 做好教育登記、考核等有關記錄。定期對各部門安全環境教育卡的管理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4.14.13 制訂年度教育培訓資金計劃應包含有安全環境教育培訓資金計劃。
4.14.14 負責公司新員工入廠安全環境教育的組織工作, 會同安技部門實施班組長安全環境教育、全員教育、新上任科級干部安全環境教育, 并進行考該, 做好教育記錄。
4.15 質保部的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管理職責
4.15.1 貫徹執行國家和公司各項安全環境規章制度,貫徹執行國家和有關部門所制定的計量政策、法令、法規和規定, 檢查督促公司各部門對計量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
4.15.2 負責所管轄范圍內檢測、試驗所使用的設備、設施、儀器的安全管理、維護、保養、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 負責編制化驗人員、試驗室的安全環境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環境規章制度, 并認真執行。
4.15.3 負責對用于公司特種設備或安全、環保、工業衛生監測、 檢測使用的儀器、儀表以及探頭等進行定期檢驗, 督促使用單位及時維修保養,使其保持安全完好狀態。
4.15.4 負責所管轄范圍內消防器材、設施的維護、保養、檢查, 保證其處于完好狀態, 做好防火工作。
4.15.5 負責組織制定檢定裝置(設備)的操作規程,編制計量儀器、儀表、設備檢定計劃并監督實施, 對超過檢定周期而不采取措施的, 有權禁止使用.
4.15.6 組織開展本部門班組安全建設各項活動。積極宣傳、推廣有關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管理的QC小組成果。
4.15.7 定期進行本部門的安全環境檢查, 對存在的隱患及時整改。
4.15.8 負責審核購置的計量、 檢測設備、儀器等, 要求符合國家和公司有關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管理的要求。
4.15.9 落實公司安全環境管理規定, 實施對委外工程項目設計、施工的安全環境管理, 做好“三同時”各項工作。
4.15.10 重視產品安全質量, 負責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4.15.11 組織本部門員工參加公司各項安全環境活動, 及時向安技部門反饋安全環境信息。
4.16 生產部的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管理職責
4.16.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關于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安全環境規章制度。
4.16.2 建立健全本部門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管理組織機構, 完善各級安全環境職責、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4.16.3 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環境工作。定期組織安全環境檢查,應用檢查表堅持月、周、日檢制度和對隱患事故及時整改。定期對本部門的特種設備、危險設備、安全防護裝置、機械和電器聯鎖裝置、通排風設施、防塵防毒、環境保護設備設施、消防設施、應急器材等進行檢查、維護, 使其處于完好狀態。并教育員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4.16.4 堅持安全生產“五同時”,把安全工作列入部門(車間)生產會議的內容, 并做好記錄。
4.16.5 定期召開部門安委會, 分析安全生產動態, 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4.16.6 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環境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環境工作的先進經驗, 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4.16.7 部門對車間、班組的經濟責任承包,必須含有對安全環境工作的承包要求和明確的安全環境指標(指標要量化)及考核辦法。
4.16.8 負責本部門各種形式的安全環境教育,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環境意識、知識和技能教育。負責組織本部門員工參加公司的各種安全環境宣傳教育活動, 開展崗位技術練兵和技術比武活動, 提高員工的安全環境素質。屬本部門內部(車間或班組之間)調動的變換工種, 由行政部門通知安技、車間、班組按程序規定進行變換工種教育。特殊工種人員上崗或一般工種轉特殊工種, 必須持市衛生防疫部門的體格檢查合格表和市勞動部門發的上崗操作證, 按公司標準規定程序審查同意后方能安排上崗。本部門負責配合公司組織特殊工種人員做好復訓教育。
4.16.9 負責辦理本部門范圍內危險作業申報的審批手續, 應派人到現場審查, 提出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安排專人現場監護, 督促施工者嚴格按申報表的安全施工要求和防護措施進行。
4.16.10 完成公司方針目標、指標, 做好年度安全環境評價自評及班組建設工作。
4.16.11 抓好均衡生產、文明生產和定置管理, 開展“5S”活動, 建立良好的安全生產和秩序, 創造舒適文明的生產作業環境。
4.16.12 及時報告和處理事故(包括事故險肇), 堅持“三不放過”原則, 注意保護現場, 查清原因, 分清責任, 采取防范措施, 并根據公司有關標準辦理事故填報手續。
4.16.13 負責本部門危險控制點、環境控制點、有害作業點的管理工作。
4.16.14 建立、健全本部門安全環境各種檔案、資料和防火檔案, 對主要和關健部位應制定周密的滅火作戰方案, 并組織培訓, 組織實戰演習。
4.16.15 執行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管理標準, 做好高溫季節的防署降溫工作。
4.16.16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公司關于職業病防治條例規定和關于女職工的保護規定,健全職業病檔案, 做好勞動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工作。
———摘自科龍集團企業標準QG/KB 32.11-01
《冰箱公司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管理職責標準》